笔者9月份参加了两次劳动仲裁——这年头劳动仲裁要么就不要进行,要么就要大兵团作战,当数十名劳动者群体要求维护法定劳动权益时,那就是用人单位的梦魇。笔者在此披露一些劳动仲裁的要点,共网友分享,呵呵,不另收费。
1、书面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法》生效以来,书面劳动合同的签署已经成为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我们9月第一个案子30几名劳动者就要求了130万元工资补偿,后来仲裁庭支持了83万,也够用人单位喝一壶。
2、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属于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没有但书(即没有授权当事人另行约定),即使有劳动者书面同意不买保险,仲裁庭也往往不会支持,当然劳动者的律师更会很容易获得打败用人单位律师的法宝。没有买社会保险,属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事由。
3、加班费,《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工资台帐须保留2年,这就意味着在广东省境内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请求两年内的加班费负有举证责任。所以,律师一般建议劳动者提出两年内的加班费。这也就意味着,用人单位需要在工资单据上标明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等项目,以免无法举证已支付加班费而按照实际支付工资标准计算加班费。
4、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只需提前30天即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收的,可以快递送达,劳动仲裁庭都会认可),而用人单位基本上要给予补偿。如果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要举证该规章制度合法,也要举证该规章制度合理,更要举证已经公示。
5、由于劳动仲裁免费,劳动诉讼只收5元(外地情况笔者没有调查),所以对于劳动者而言维权成本非常低廉,所以用人单位需要尽量避免成为被告。
另外,建议劳动者集体委托律师维权,这样可以降低律师费用的分担。建议用人单位需要聘请从事过劳动仲裁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这样他们可以一开始就防止许多漏洞的存在。笔者向来反对公司设置法务部,养着一批法务人员,由于很少参与系统的法律事务,基本不是执业律师的对手,不如聘请1-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然后在办公室设置1-2名联络员,有律师为公司文件的合法性把关,是在一本万利。当然,这方面大的律师事务所往往具有优势,所以“马太效应”在律师行业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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