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法律风险防范
(2022-04-12 11:26:00)
标签:
法律风险防范公司治理财物清算担保 |
分类: 公司发展与管理 |
公司治理法律风险防范
1、财务制度
公司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建立财会制度,妥善管理财物会计凭证,制作会计账簿并按期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健全企业内部财会控制机制,定期清理账务,及时发现企业不用支付而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
规范内部报账程序,落实票(支出)账(报销)合一支付,赊销金额及时报财务部门入账,避免应收与实收不符。
2、财物管理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公司应当严格财务制度,公司财产严格独立区分于股东、实际控制人、员工个人财产。
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应避免混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lan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出现混同情形的,股东可将可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
3、股东不得侵犯公司财产
公司股东不得以分配利润的形式随意处置、减损公司财产。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召开股东会形成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公司分配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违反以上法律规定,或者不按法定程序分配利润,股东随意占有分配利润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并追回该利润。
4、公司治理机构
设立分工明确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规则,包括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程序或定期召开时间、内部机构的权力与职责分配、内部机构的合作与监督机制等。
选举任命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慎重选聘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且可以要求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出面承诺,防止其违反忠诚勤勉义务与保密义务。
5、税务管理
公司应如实缴纳税款,若采取wei造、bian造、yin匿、擅自xiao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最高可以处以七年有期徒刑,并处五倍罚金。欠缴应纳税款应当及时补缴。若采取转移或者yin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最高可以处以七年有期徒刑,并处五倍罚金。
6、公司内部应建立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
严格管理公司公章、法人代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各业务部门的业务用章等,还包括公司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防止他人利用公司印信越权签订合同,否则公司将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7、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决定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定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一般应获得代表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应当实际召开并通过表决,形成书面股东会决议。但根据公司章程约定,不必召开股东会,而直接由全体股东在书面股东会决议上签字同意的除外。否则股东会决议可能被依法认定为不成立。参加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合计表决权未超过公司股权半数的,通常被认定为该决议依法不成立(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8、工商代办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召开股东会及作出决议行为,可以由专工商代办机构进行指导,但工商代办机构人员不得制作虚假材料,尤其不得由代办机构人员代股东签名或者擅自涂改决议内容,否则相应的决议效力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无效或不成立。
9、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已经形成合法有效的股东会决议,但因公司部分股东、公司法定代表人拒不配合办理变更登记,造成公司无法在登记机关完成相应变更登记手续的,有关的股东可以依法提起变更公司登记诉讼。
10、公司股东应当审慎提起公司解散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能够通过召集股东会,形成决策意见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股东能够召集并召开股东会,并对解散事宜形成多数意见的(通常应超过三分之二表决权),可通过决议解散公司,无需通过提起诉讼解散公司。
11、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的清算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对于公司印章、财务资料等重要资料负有直接责任。因过错行为导致财务资料灭失,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者公司无法清算,造成债权人损失的,有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12、对外合作或者合同的授权管理
公司对外进行合同订立等民事法律行为时,应对授权代表开具授权委托书。开具授权委托书需要明确授权期限、授权内容与范围等,且及时收回离职人员的授权凭证,并告知合作对方变动情况,防止产生表见代理,最终仍由公司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公司应规范对外合同管理,保证合同条款清晰无歧义。
13、及时清算
公司出现因营业期限届满等事由jie散、被依法diao销营业执照、被法院生效判决强制结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法定情形的,公司应及时按法律规定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如果公司背负较大数额债务、不再正常经营等,应当及时对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等进行清算,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
14、清算组的组成及职责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确认。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5、强制清算
公司解散事由出现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者成立了清算则gu意拖延清算,或者违法清算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公司的股东(通常是指小股东)或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fa院强制清算。但申请人在申请时一般应垫付开展强制清算的清算组费用。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