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台湾司法系统是该好好清扫了

(2010-09-02 16:56:03)
标签:

杂谈

    近来可谓台湾司法界的多事之秋。继7月间曝出高等法院三名法官一名检察官集体收贿案后,8月初,又曝出有一名最高法院法官涉嫌为肇事逃逸的儿子向一、二审承审法官关说,其中高等法院法官涉嫌接受关说,将原判决改为无罪,关说及接受关说的两名法官均被司法院停职移送监察院议处。

    早在此次法官停职风波之前,就有陈水扁在职时的秘书长陈哲男的司法黄牛案更审轻判争议:陈哲男一审判12年,二审判9年,更一审则大逆转轻判7个月。对此,审判的三人合议庭审判长曾德水还大言不惭地表示自己是依法判决,并无不当,甚至还自诩是一百分的法官。但是社会舆论不以为然,合议庭的另两位法官则以辞职或请求调离该庭表示抗议,此案在台湾社会引起轩然大波,检察官已对此提起上诉。

    在司法中,案件当事人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或获得不法的利益,总会想尽办法去关说,或行贿承审的法官、检察官。如果司法官品德操守不好,不能坚守底线,就很容易被影响,做出不当或枉法的裁判。台湾近期接二连三的司法弊案,虽使以公平正义示人的司法官形象大打折扣,但司法界自觉自清的行动也让人看到希望。以前持乡愿态度的法官,已经愿意在法官网站公开或站出来对抗同僚或长官的不法。黄世铭领导的检查系统也已展开侦办,司法院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被迫配合检调侦办。我个人认为,司法系统既像是一个家庭的厨房,也像一个人身体的排泄系统,是最容易藏污纳垢,需要随时清扫的地方。我们不能因为司法出现了一些弊端就对其丧失信心,应该去探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同时也应意识到,这是开始清扫的第一步。

    过去,虽然台湾宪法保障法官的独立性,但掌权者与行政系统总想透过层层关系去影响司法。二十年前,在施启扬担任司法院院长时期,在他主持的一连串司法改革会议上,经过当时的李子春检察官、范光群律师(后任司法院秘书长)、时任立法委员的我,以及一些司法界有识之士的一再坚持下,施院长最后下定决心,废止「判决宣判前需送交厅长、院长审阅」的司法程序。判决宣判前的送阅制度被废除,使得案件承审法官可以不受司法行政长官的干预而行使独立的审判权,但这并不代表行政长官对宣判后的判决不需监督,也不代表法官对违反法律或违背良知所做的判决无需负责。司法行政长官厅长、院长有责任对已经宣判的判决审查是否恰当、有无不法,对于不恰当和违法的判决,负有检查、纠正和惩处的权责。按制度规定,司法院民事厅、刑事厅,每年都会派出大量资深司法官到各法院抽查卷宗和判决,对于不恰当的判决给予纠正,对于有问题的司法人员给予惩处。但遗憾的是,近二十年来,司法系统并未将此一职能充分发挥,以至于出现了目前「正派法官被冷藏冰冻或靠边做乡愿、不肖法官为所欲为、司法系统毫无作为」的尴尬局面,这是司法行政长官长期失职造成的结果。

    从李登辉到陈水扁执政的近二十年,因为他们两人希望利用司法帮助或掩饰自身犯罪,所以他们选任的司法高官大多是品格有瑕疵、无原则配合他们处理事务者,如两任调查局长王光宇、叶盛茂;两任检察总长卢仁发、陈聪明;前司法院大法官兼副院长城仲模等。他们在任内的作为台湾民众有目共睹,他们中的大多数最后都以引咎请辞的方式结束任期。其它司法院高官,或在任内提携自己人,或选择做乡愿,对于司法系统不肖法官的作为,大多数时候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司法院曾出现过这样一幕:被秘密移送侦办的贪渎法官竟然敢冲进司法院长办公室,当着司法院长的面大骂将他侦办的司法幕僚,最后院长也只是摸摸鼻子,把案子撤回了事。对「害群之马」如此这般容忍和姑息,司法界怎能不被搅得乌烟瘴气?

    司法风纪「连环爆」之后,马英九曾当面鼓励检察总长黄世铭放手雷厉扫荡;他认为「打扫房间,就不要怕扬起灰尘」。在此,我想借用他的话继续说:「司法系统这个『房间』不是一个星期、一个月没有打扫,而是十年、二十年没有打扫,里面不但满是灰尘,还有蟑螂和老鼠,现在当务之急是先抓老鼠,再打蟑螂,然后扫去灰尘。」

    8月24日,马英九提名赖浩敏为新一任司法院长。赖浩敏原是为台湾巨商富贾打官司的万国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他在陈水扁时代被重用,担任过中选会主委。虽然他曾勇敢地揭露陈水扁任用官员的不良行为,但他仍属温和派。对于他能否在此特殊时期,在积弊已深的司法院大刀阔斧地铲除司法弊案,我替他捏了一把冷汗。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