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骚扰犯法”何时能法治化
家住铜川市北市区的王女士手机上不断接收到骚扰短信,一个多月时间竟有500多条,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王女士报警后,警方依法拘留了给王女士发这些信息的李某。据了解,李某的前夫与她离婚后与王女士在一起,这让李某心里很不舒服,所以就发短信以宣泄心中的情绪。据李某讲,她本以为这样做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料却触犯了法律(华商报8月5日报道)。
女子1个月发570条短信骚扰情敌被拘留,这个案例看似很特殊,因为人们遭受各种骚扰信息轰炸,早已成为常态。虽然骚扰我们的不是情敌,而是各种各样怀着不同目的的人,发送着多如牛毛的促销信息,以及精心包装的非法诈骗信息,但它们的本质是一样的,就是对民众生活乃至权益构成了严重影响。
女子发短信骚扰情敌,还只是为了所谓出一口气。可是这类覆盖面更广、数量更巨大的骚扰信息,无论是促销还是诈骗,幕后发送者都是为了掏我们的腰包,更没有事先征得同意,也可能会给民众带来的损失更惨痛。对于此类短信,其实法律也有了明文规定,问题就是,为何各类骚扰信息屡禁不止呢?
“短信骚扰犯法”何时能法治化?法治的核心价值,不在于立了多少法律,看似多么完善,更在于它能够起到保护所有人不受侵犯的屏障效应。也能通过大量强力执法,确保法律刚性,从而建立起人人可以预期的社会常态。大家都相信,自己遭受短信骚扰时,有可以求助的救济渠道,执法监管部门能够第一时间介入,对骚扰短信链条的所有相关责任人依法严惩。
因此,对于女子骚扰情敌被拘留的个案相比,能否触动那些动辄每天发送数以百万计的骚扰短信、让无数人为之深受困扰甚至权益被损害的制造者,让其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才是民众最为关注的议题。而在查处各类骚扰案件时,执法机关能否顶住压力动真格,不仅打那些直接发骚扰短信乃至诈骗短信的违法苍蝇,更能坚决对为了谋取私利、涉嫌提供灰色通信通道的电信运营巨头一查到底,更考验着“短线骚扰违法”的现实效力。
法律面前一视同仁,这句从小就被我们所熟知的话,放置在“短信骚扰犯法”的语境中,就应当提供不可更改的含义所在。那就是一个女子发短信骚扰情敌,她所以为的没什么大不了,最终换来的是被拘留的法律惩戒。而更多每天都以发送骚扰短信来牟利的制造方、纵容方,也必须为此承受更为严厉的法律问责,如此方能不会因上述个案,而让人有选择性执法之非议,也才能切实保护好每个人不被骚扰信息所打搅及伤害的合法权利,从而真正树立法治化深入人心的普遍场景。
“短信骚扰犯法”何时能法治化?看似简单却内涵丰富的提问,需要为此做出解答的不是一部法律,而是从法律走向民众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时刻捍卫着法治应有的公平底线。惟愿各级执法机关都如陕西铜川市警方一样,能够逮住那些肆意短信骚扰他人的违法者加以惩处,也希望铜川市警方能以此为标杆,做到对每一起同类案件都不轻易放过,违法必究。民众不受短信骚扰的权利边界,应由此案而划定。
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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