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安全不能“让女人重返幼儿园”
(2014-09-16 11: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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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安全不能“让女人重返幼儿园”
前不久,杭州运河边夜跑的一个姑娘被抢劫了,消息出来后大家都挺震惊的。9月14日,杭州市北仑法院通报了一起案例,受害者同样是夜跑的姑娘,事件恶劣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夜跑女孩被男子拖进绿化带多次强奸,并拍裸照。而在安徽芜湖,警方通报该市近期连续发生4起针对女性的抢劫、猥亵案。警方提醒:单身、夜归、偏僻处是女性易受侵害的三个关键词,应避免独自晚归(钱江晚报9月15日报道)。
夜跑女孩被男子拖进绿化带多次强奸并拍裸照,与之前多名女孩因“上错车”遭遇不测一样,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如果根据某些砖家以及地方警方的说法,女孩以后不要夜跑了,太危险,就像前一阵说女孩不要轻易搭车。按照这个逻辑,女孩不能出门,不能穿清凉点的衣服,不能与任何不熟悉的人说话,不能在没有他人陪伴的情况下干任何事。
这个社会,是要把女孩子重新送回幼儿园么的节奏么?
个体安全不能仅仅依赖于个体自我保护,毕竟个人力量是微不足道的。社会之所以成为社会,恰恰在于相比个人能够提供组织化、系统化的公共资源和互助力量,尤其是法律以及执法机关的存在,其作用就是对各种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从而为包括女孩在内的各个社会群体,提供可以信任的安全保障。
近期不断曝光出女生遭遇各种不测的事件,不单是因为女生相对比较柔弱,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容易遭到心怀不轨者侵犯,更不能将个别女生防范意识薄弱,归咎为女生整体性的“原罪”。就如不能将公共场合的各种性骚扰,说成是女生自身穿着是一种赤裸裸的诱惑。这种本末倒置的逻辑归因,恰恰反映出某些公共管理者的卸责。难道为女生提供一个可以安心夜归、可以搭乘好心人车辆的社会环境,是执法机关无法提供的奢侈品么?
社会安全不能“让女生重返幼儿园”,不能让女生变成只能依靠自身去对抗暴力与犯罪的无助者,也不该把女生关进无形的囚笼,去躲避所有的人性需求。而让女生连夜跑、交际等正常社会活动都无法进行下去的社会治安状况,也必然让男性遭受同样多的不测。只不过女性更容易获得社会的关注度。
因此女生所面临的社会安全困境,绝不仅仅是女生所感受到的无奈与彷徨,更是所有人共同面临的社会之痛。而公共管理者不能仿佛旁观者一样谈论,女生应当如何做好保护自身的各项准备,却避而不谈让女生获得足够救济的自身责任。媒体舆论也不能停留于相关个案的报道,而是要深入探讨社会环境何以至此,执法机关以及社会各界为此应当付出什么样的努力,其改变如今的恶性循环?
犯罪者对女性的施暴,其实也是对社会的整体施暴。必须尽快对类似现象出台力度更大的应对举措。比如警察在易发地段和时间短加强上街巡逻,这一在许多国家常态化的社会治安举措,因其反应迅速、警察在一线具备更强的威慑力而效果显著,国内不少地方曾经掀起了一股警察深入一线执法的运动式热潮,然而时过境迁民众很难在街头看到让人安心的警察巡逻现象。因此,尽快让警察重返街头,让执法力量深入到社会组织的微观细胞当中,再辅之以教导给女生以及其他社会公民以各种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才是确保无论男女老少,都能安全在公共场所自由活动的关键所在。
毕舸
毕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