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艳照门”中的“门中门”更需深思
人民网北京7月22日电:厦门大学外文学院原院长纪玉华的“艳照门”事件有了新进展,纪玉华涉嫌重婚罪一案,已经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正式立案。
自厦大“艳照门”事件被曝光以来,其间的情节反复令围观的公众和舆论惊诧不已。厦门大学之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称,纪玉华已经不再担任院长职务,但又指证女方有诈骗前科多处撒谎。女方在厦大的对外口径中,从纯粹的受害者变成了同样有着道德原罪的“夏娃”。
随后,厦大支持吴春明的122名历史系学生发了联名信。信中称赞“吴春明老师治学严谨,关心学生的生活,他总是在最关键的环节不遗余力、毫无保留地帮助我们”。纪玉华获得如此之多的学生支持,似乎又一次在道德角力中获得了更多优势。
然而,一切还是继续按照事件最初的轨迹在运行,纪玉华涉嫌重婚罪一案被正式立案,意味着这起始终纠缠于道德层面的事件,正式进入法律程序。相信在未来的法院审理中,更多的证据将呈现,真相终将随着调查而浮出水面,纪玉华有罪与否将有着最后的定论。
厦大“艳照门”本来是一起相对普通的事件,哪怕纪玉华真的欺骗他人感情,并触犯了重婚罪,那也是个体为所犯过错要付出的代价。但厦大“艳照门”中的“门中门”更需深思。厦大的“态度门”就存在诸多值得质疑之处。学校在事件尚未得以查明的情况下,匆忙决定纪玉华不再担任外文学院原院长,同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又单方面指证女方,并且没有给这一说法提供任何实证。如此草率的行政决定,以及对于女方断然以“诈骗”定性,未免失之以草率,同时又有预设立场之嫌,全然不见大学严谨之风气。
122名历史系学生发表联名信支持吴春明,这一“联名门”现象近年来已经多次出现。包括之前复旦177名学生写联名信为投毒案凶手求“免死”。学生们个人对于老师有感情,同时希望表达在某个公共事件中的立场,这本无可厚非。但首先要厘清个人情感与事件是非之间的界限,尤其忌讳在没有任何证据之前去鸣冤,为某个人高唱“不公”,进而试图以集体表达的形式对舆论施加压力。显然,学生们没有做到足够的理性为先,他们忘记了一句话,“对一个人无原则的辩护词,就是对另一个人的伤害”。
在厦大“艳照门”中,学校以及学生的“门中门”更加凸显了某种社会价值观和是非观,在被称为以捍卫真理为己任的高校、在已经走向知识人格成熟过程的学生当中,出现了明显的偏差。纪玉华是否存在问题,在法院没有最终判决之前,谁都没有资格充当法官。惟其如此,无论是作为纪玉华就职的学校,而是作为纪玉华的学生,都应积极配合相关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对外则保持应有的缄默。而不是像现在,轻率地对当事人一方指证“诈骗”,更不能用纪玉华日常表现出来的行为举止与其本质乃至是否无辜捆绑在一起,就像如果媒体公众仅仅将“艳照门”当成马路八卦新闻一样,如此做只会伤害了真相,以及背后更应值得探讨的命题。
纪玉华即使真的犯了“重婚罪”,那也并不能就此把个人行为与一座学校的形象挂钩。然而,厦大“艳照门”中的“门中门”,恰恰指向了高等教育的种种问题。学校在日常治学中,是否教给了学生何为真理和正义,如何学会辨别复杂现象背后的是非曲折?以及学校如何为社会的价值、行为模式和道德规范,提供可供借鉴乃至提升的平台,而不是沦为拖后腿的反面。这难道不是比“艳照门”更为沉重的拷问吗?
毕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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