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2022-04-08 09:44:01
标签: 财经

作者杨微微系金融工作人士

2016年1月27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了《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这是自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13次聚焦“三农”,“农业现代化”连续三年写入标题。怀化市作为武陵山片区的核心,经济欠发达,是全国和全省扶贫攻坚的主战场。近年来,怀化市深化金融改革,加大对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支持力度,有效促进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但是金融供需不平衡、科技助农信贷较弱、农业保险保障覆盖不高等问题在支农实践中仍很突出。

一、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金融供需不匹配。虽然近年怀化市涉农金融服务产品不断创新,但是现有的农村金融资源仍不能很好地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

一是金融机构不能满足现代农业资金的需求。现代农业规模大、产业链长、技术要求高,呈现出资金需求大额化、贷款期限需求长期化等特征。调查显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平均融资额都在100万元以内;企业融资规模则更大,30家抽样调查企业,每家年平均融资额度达420万元。然而,当前银行信贷授信额度较小,加之融资租赁机构和农业担保体系缺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起步和后续发展都受到严重影响。调查显示,54.5%的农户表示金融需求未得到满足,48.6%的农村企业认为信贷资金供给难以满足需求,96.7%的企业希望贷款的期限超过一年。

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具金融机构信贷的法人资格。根据现有的金融机构的规定,难以获得信贷资金的支持。近年非企业经营组织数量大幅增加,而获得的涉农贷款没有出现相应增加。2010年至2013年,企业和个人涉农贷款增加,非企业类组织涉农贷款水平偏低,并且近三年有所走低,2013年,非企业组织贷款12.55亿元,仅占涉农贷款总额4.14%。据调查,农村信用社除对规模较大、盈利能力较强、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合作社通过财政担保方式发放贷款外,大多数合作社必须以理事长“个人名义”,并以个人财产作抵押才能获得贷款。

三是金融资源外流加剧县域资金匮乏。资金趋利性市场配置,必然导致经济效益低的地区和行业的资金流向经济效益高的地区和行业。调查显示,2011年到2015年怀化市县域“贷存比”较市辖区平均低37个百分点(见表4 ),县域资金外流问题较严重,银行类金融机构成为县域资金流出的主渠道。2013年,县域存款余额为737亿元,县域贷款余额为312亿元,“贷存比”为42.33%。

(二)现代农业科技的信贷支持不足。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有效转化科技成果是农业现代化面临的重大问题,根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提出的农业现代化指标作为参考,目前,怀化市科技贡献率还不到50%,还处在现代化农业起步阶段标准,离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80%差的很远。要提高科学技术贡献率,需要强大资金作保障,目前,怀化市除财政资金外,信贷资金仍然是农业科技外部资金需求的主要来源,可是怀化市当前信贷支持农业科技不足,尤其是县域基层农科信贷十分短缺。

2010年至2012年怀化市农业科技贷款余额分别为16357万元、15500万元和4846万元,分别占涉农贷款余额的0.87%、0.65%和0.18%,芷江、溆浦和辰溪的科技贷款一直未实现零的突破,在我们随机调查的10家乡镇农技站中,共投放412万元,其中,仅一家获得60万元贷款支持。2013年到2015年,农业科技贷款余额继续大幅下降,2015年末贷款余额只剩750万元。

(三)现代化农业保险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现代化农业的发展不仅需要资金支持,也需要保险机构发挥转移和分散农业风险的保障功能,自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广以来,我市农业保险从有到无,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保险范围狭窄,长期以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范围狭窄,这是业界的普遍看法,既缺乏对更多农业产业的农业保险,更缺乏对农业贷款的保险。目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品种大多仍局限于小麦、玉米等大宗农作物,但是很多重要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生产保险,例如,鸡鸭、牛羊、蔬菜等,都没纳入中央支持和补贴范围。

二是允许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数量少,基层保险机构网点缺乏,投保、理赔很不方便。2015年,虽然我市财产保险共有14家,寿险13家,但是政府招标可以经营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公司仅有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中华联合财险3家公司,基础网点数量有限,缺乏服务竞争,不利于农业保险大规模的发展。

三是农民农业保险意识不强,很多农民对农业保险不了解,即使遭遇了灾害,依合同可以享受保险理赔,但由于对理赔工作流程不清楚,也出现了拖赔、惜赔、拒赔现象也打击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三、金融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解决的途径

(一)推动金融资源向现代化农业聚集,培育现代化农业经营主体。一是加强财政和金融政策激励,继续完善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政策,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增强资金投入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通过优化财税和金融政策以及放开民间投融资限制等措施,促进金融资源回流“三农”、金融服务供给合理增长。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培育发展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和担保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社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构建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使更多的金融资源留在农村、服务“三农”。逐步形成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相互补充,正规金融体系和民间资本相互配合的综合性金融支持体系。积极引导风险投资、天使基金投资发展潜力大的龙头企业,支持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上市直接融资。

三是加大对特色农业的支持,我们要扭转过去认为类似机械化就是现代化的错误认识,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根据怀化市地域环境、风俗民情、历史条件等区域资源优势,变过去劣势为优势,因地制宜,选择最适合的方向,发展特色农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这些特色农业投入,政府要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重点投资,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带动农村全面发展。

(二)加大农业科技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农业现代化。金融机构支持农业科技创新要明确职责,找准定位,积极创新金融服务。一是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创新金融产品,满足不同涉农科技企业研发及科技育种、农产品改良、科技推广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扩大贷款主体、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延长贷款期限。二是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建立农业科技企业信贷管理制度,设立单独的考核标准与信贷流程,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尽早开办专利权、商标权、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品种。三是完善金融机构利率定价机制。农业科技投入具有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金融机构要制定和完善农业科技贷款管理办法,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适时调整贷款利率,实行不同时间、不同幅度的浮动,对效益好、信誉高的农业科技企业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

(三)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分散和转移农业风险。农业的“高风险”和“低收益”的矛盾,导致县域资金大量外流,“三农”领域合理的资金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有效的保险机制则为化解这个矛盾提供可能。

一是扩大参保品种,进一步提高政府农业保险补贴,扩大农业生产的参保范围,设计更多满足农业现代化需求的保险产品,保障农业生产结构和需求的稳定性、合理性。

二是加强农业保险政策法规保障,扩大农业保险经营机构。我国应该从制度保护出发,把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管理、经营范围等等相关问题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准许更多的保险公司参与农业现代化。

三是加大农保宣传。农村交通不便,地处偏僻,不少农民还不清楚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具体缴费和理赔标准,有的误以为购买保险是加重负担,农民期盼政府和保险公司下乡入户用农民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宣传农业保险条款,使其了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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