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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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鸣
在现实生活中,也许大多数人都曾为某事而心存侥幸,生活中的鸡毛蒜皮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淡化,过了就过了,那毕竟是一些琐事。然而,将侥幸的心理置于某时、某境、某人,其威力就大不一样了。
据报载,原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在“双规”期间这样描绘自己初次“下水”时的心情:“1998年6月份,我收到第一笔贿赂款的时候,我有生以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多钱,是上百万元,当时也很怕,晚上是睡不着觉的,觉得这是个杀头玩命的事情,但心存侥幸,认为不一定会被发现。我不说,对方也不会说,我把钱藏紧一点,就不会有事的。”从1998年6月至2002年1月,卢万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33次收受、索取他人贿赂款,价值共计2559万元。于近日一审被判死刑。
纵观被查处的各级贪官,他们都有一段辉煌的业绩,也曾被人民群众所欢迎。但随着位置的升迁,一些人便瞄上他们进行“开发利用”,往往是钱财开道、美女搭桥,面对种种诱惑,部分公仆便忘记了党纪国法而迷失方向,贪婪的本性就会逐渐暴露。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就会与党和人民越走越远,最终玩火自焚。
在第一次伸手时,成克杰、胡长清、刘方仁等在后来的“忏悔”中都曾说,因为心存侥幸,才酿下苦果。他们尽管心存侥幸,但仍担心罪行败露,在贪污受贿乱来的同时,又会拼命地工作,欲以成绩来掩盖罪行;有的则千方百计巴结上属,寻求靠山,以保自己日后不被揪出……无论他们施的是何种演技,到头来仍然是遮不住狐狸的尾巴。
切莫心存侥幸,只要我们脚踏实地,遵纪守法,为党为民,我们就不会有侥幸。切记这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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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铜仁日报》200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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