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北部湾划界为什么越方坚持按所谓东经108度03分13秒线划定
(2012-07-15 19: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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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越南越方4d中国海南岛军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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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北部湾划界谈判争议焦点之一,越方坚持北部湾划界应以中法界约的所谓东经108度03分13秒线划定。
在1974年8月和1977年10月的中越副外长级谈判中,越方提出,“越南和中国在海湾的边界线已由法国和清朝在1887年6月26日签订的划分越南和中国边界的公约中得到规定,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内水的规定,属于越南方面的海湾部分,是历史性水域”。1982年越南《海军》杂志发表特刊,更明确地说,“北部湾属于越南和中国共有。1887年法——清公约规定,北部湾东经108度03分13秒以西归越南所有,属于我国内水范围。” “北部湾中属于越南的部分水域,没有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也没有大陆架。上述这些水域及大陆架都从领海基线算起,属于越南方面的北部湾口从昏果岛算起。越南方面坚持说,北部湾上的边界就是一条与东径108度3分13秒重合的直线,双方谈判的目的就是“正式确认”上述边界线。
越方说这条线是以中国的万注为基点,沿东经向南分割北部湾。
我方认为,按照这种分割方法,在北纬20度以北划分对中方有利,北纬20度以南对中国不利。这条线离中国海南岛最近点只有30多海里,而离相应的越南海岸却有130多海里。双方分割的比例是2:3,中国明显吃亏。即,如按该线划界,那么越南将占有北部湾海域的大部分。北部湾将有三分之二的海域归属越南,这样,中国的渔业和海洋资源将受到严重的威胁。
根据1887年6月26日(光绪十三年五月初六日)中法在北京签订的《续议界务专条》所载:“广东界务。观经两国勘界大臣定边界之外,芒街以东及东北一带,所有商论未定之处归中国管辖。至于海中各岛,照两国勘界大臣,所划红线,向南接划,此线正过茶古社东边山头,即以此线为界(茶古社,汉名万注,在芒街以南,竹山西南),该线以东,海中各岛归中国,该线以西,海中九头山(越名格多)及各小岛归越南、若有中国人民犯法,逃往九头等山,按照光绪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和约第十七款“由法国地方官访查,严拿交出。”
此中红线,即指东经108°03′13″线。
对此,我国政府的立场是, 1887年中法条约只是划定了中越陆地边界和芒街附近海中岛屿的归属,中法两国从未划分过海界,北部湾上也不存在中越国界。根据国际法并参照国际实践,中越应按照公平原则划分北部湾。
越南的立场,其实就是否定中国渔民在北部湾传统渔场的捕鱼权。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越方加强和扩大了对北部湾争议海域的实际管辖,试图造成一种既成事实。越方不断在北部湾传统渔场抓扣中国渔民和渔船,对中国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越南政府表示难以接受中方关于按照公平原则划分北部湾的意见。他们认为,北部湾是越南北方的出海口和国际交通要道,北部湾和越南犹如母与子,养育着越南10省1500万人民,对于越南具有生死攸关的重要性。北部湾渔业问题只有在北部湾划界完成后才能予以考虑。在北部湾划界中,中国海南岛不能与越南大陆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