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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北部湾划界谈判一波三折

(2012-07-14 12:48:13)
标签:

北部湾

中越

北京人民大会堂

基本原则协议

渔业

军事

分类: 文化*我看越南

▲中越划分北部湾谈判非常艰难,一波三折。

 

从1992年起,中越北部湾划界谈判前后经历了八年时间。八年中,双方共举行了2轮专家级谈判,7轮政府级谈判,3次政府代表团团长非正式会晤,18轮划分北部湾联合工作组会谈,3轮联合专家小组非正式会谈,6轮渔业专家小组会谈和7轮测绘专家小组会谈。如果从中越之间最早的谈判1974年算起,前后历经27年,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按三个阶段:1974年、1977-1978年、1992-2002年,前两个阶段因为双方立场相差甚远,都是无果而终。谈判密度之高,在中国外交史上绝无仅有。

 

1994年8月15日,中越第二轮政府级边界谈判在河内正式举行。针对《基本原则协议》签订以来,越方单方面扩大对北部湾的控制,在北部湾中国渔民作业的传统海域,抓扣进行正常作业的中国渔船和渔民的局势,中方指出,谈判划分北部湾,中国渔民的传统捕鱼权是公平划界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不仅如此,最终还需要以某种法律形式把中国渔民这一权利确定下来,对两国在划界后的渔业合作问题做出妥善安排。但是,会谈中,越方不断强化自己的主张,声称北部湾早已由中国清朝政府和法国政府按照中法界约的所谓东经108度3分13秒线划定。对于保障中国渔民在北部湾的正常作业问题,越方坚持,只有在北部湾划界完成后才能予以考虑。直到 2000年上半年,北部湾划界谈判没有取得什么实质性进展。

    经过不断努力,2000年10月25日,两国政府代表团团长非正式会晤,就北部湾试划方案线达成初步协议,使谈判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00年12月18日,中越划分北部湾联合工作组在第十七轮会谈中,落实两国政府代表团团长达成的共识,确定了划分中越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方案线,并就各界点的地理坐标和北部湾划界协定文本全部达成一致。至此,中越双方在充分考虑北部湾所有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克服了重重困难,闯过了一道道难关,最终完成了关于北部湾划界的所有实质性谈判。

    在北部湾划界取得成果的同时,双方渔业专家小组也解决了划界后的渔业安排问题,包括确定了两国渔业长期合作的原则,划定了3万多平方公里的跨界共同渔区和过渡性水域,共同起草了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文本。

       
2000年12月24日,《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签字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我国外交部副部长武大年和越南外长阮怡年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农业部长陈耀邦和越南水产部部长谢光玉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

    2000年12月25日,两国共同签署《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确定了中越两国在北部湾的海洋分界线。协定规定,中越北部湾海洋分界线自中越界河北仑河入海口起,大致向南延伸,至协定规定的北部湾封口线止,全长约五百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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