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散文概述53洪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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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散文概述53
——清史札记之四十三
我楚狂人
五、其他作家4
3.洪亮吉
洪亮吉(1746年10月17日——1809年6月24日),初名洪莲,又名礼吉,字君直,一字稚存,号北江,晚号更生居士。是江苏阳湖(今江苏常州市)人,清代经学家、文学家,毗陵七子之一。
洪亮吉祖籍安徽歙县,生于常州。乾隆五十五年,高中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嘉庆四年,上书军机王大臣言事,极论时弊,免死戍守伊犁。次年,诏以“罪亮吉后,言事者日少”,释还家中,居家十年而卒。文工骈体,与孔广森并肩,学术长于舆地。洪亮吉论人口增长过速之害,实为近代人口学说之先驱。
洪亮吉的成就是多方面的,精于史地和声韵、训诂之学,诗名颇盛,其诗论《北江诗话》更是清代文学批评史上的重要著作。这里不说这些,只说散文,包括骈文。
洪亮吉是清代著名的骈文家,与袁枚等被称为“清代骈文八家”。他的骈体文高古遒迈,“每一篇出,世争传之”(袁枚《卷施阁文乙集序》),如《出关与毕侍郎笺》、《游天台山记》、《戒子书》等都较著名。
在清代众多的散文作家中,洪亮吉卓然自成一家,他的文章从内容到形式,都具有鲜明的特色。他的文章兼有诗人的文采与丰韵,尤其是他的《意言》二十篇,从多方面反映了社会现实,历来为人们所重视。《治平篇》即其中的代表作。是为世界近代人口问题的先驱之作。
附:《治平篇》
治平篇
清
人未有不乐为治平之民者也,人未有不乐为治平既久之民者也。治平至百余年,可谓久矣。然言其户口,则视三十年以前增五倍焉,视六十年以前增十倍焉,视百年、百数十年以前不啻增二十倍焉。
试以一家计之:高、曾之时,有屋十间,有田一顷,身一人,娶妇后不过二人。以二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宽然有余矣。以一人生三计之,至子之世而父子四人,各娶妇即有八人,八人即不能无拥作之助,是不下十人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子又生孙,孙又娶妇,其间衰老者或有代谢,然已不下二十余人。以二十余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以知其必不敷矣。又自此而曾焉,自此而玄焉,视高、曾时口已不下五六十倍,是高、曾时为一户者,至曾、元时不分至十户不止。其间有户口消落之家,即有丁男繁衍之族,势亦足以相敌。或者曰:“高、曾之时,隙地未尽辟,闲廛未尽居也。”然亦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倍五倍而止矣,而户口则增至十倍二十倍,是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又况有兼并之家,一人据百人之屋,一户占百户之田,何怪乎遭风雨霜露饥寒颠踣而死者之比比乎?
曰:天地有法乎?曰:水旱疾疫,即天地调剂之法也。然民之遭水旱疾疫而不幸者,不过十之一二矣。曰:君、相有法乎?曰:使野无闲田,民无剩力,疆土之新辟者,移种民以居之,赋税之繁重者,酌今昔而减之,禁其浮靡,抑其兼并,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如是而已,是亦君、相调剂之法也。
要之,治平之久,天地不能不生人,而天地之所以养人者,原不过此数也;治平之久,君、相亦不能使人不生,而君、相之所以为民计者,亦不过前此数法也。然一家之中有子弟十人,其不率教者常有一二,又况天下之广,其游惰不事12者何能一一遵上之约束乎?一人之居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一人之食以供十人已不足,何况供百人乎?此吾所以为治平之民虑也。
笔者曾多次执教《治平篇》,对洪亮吉在该文中表现出来的超越时代的远见卓识印象深刻,对洪亮吉的人道精神也有很深的感受。而就文风言,其铺排的文风很鲜明,还是骈文家的路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