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散文概述52郑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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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散文概述52
——清史札记之四十三
我楚狂人
五、其他作家3
2.郑燮
郑板桥(1693年-1766年),原名郑燮,字克柔,号理庵,又号板桥,人称板桥先生,江苏兴化人,祖籍苏州。清代书画家、文学家。
康熙秀才,雍正十年举人,乾隆元年(1736年)进士。官山东范县、潍县县令,政绩显著,后客居扬州,以卖画为生,为“扬州八怪”重要代表人物。
郑板桥一生只画兰、竹、石,自称“四时不谢之兰,百节长青之竹,万古不败之石,千秋不变之人”。其诗书画,世称“三绝”,是清代比较有代表性的文人画家。
郑板桥似乎不以散文称著,但是他的散文颇具个性,不容忽视。下面是他的代表作《题竹两则》
一
一江一
二
画竹之法,不贵拘泥成局,要在会心人得神,所以梅道人能超最上乘也。盖竹之体,瘦劲孤高,枝枝傲雪,节节干霄,有似乎士君子豪气凌云,不为俗屈。故板桥画竹,不特为竹写神,亦为竹写生。瘦劲孤高,是其神也;豪迈凌云,是其生也;依于石而不囿于石,是其节也;落于色相而不滞于梗概,是其品也。竹其有知,必能谓余为解人;石也有灵,亦当为余首肯。
甲申秋杪,归自邗一江一
这二则选自《郑板桥集》的《题画》及《补遗》。郑燮善画竹,并爱在画幅上题诗作记。这二则是写画上的题记。第一则巧妙地阐述了由外界自然美引起创作冲动,构思成胸中之竹。但在落笔时,却又不是胸中之竹,表现了法外的情趣。第二则作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也就是作者去世的前一年。说明了画竹要画出竹子的“神”、“生”、“节”、“品”,也就是说,创作要贯注作者独特的创作个性,“不贵拘泥成局”。两则短文不仅表达了郑燮创作中的真知灼见和艺术追求,而且行文洗练,寥寥几笔,就勾勒出清秋竹林之美和竹的豪气凌云不为俗屈的精神境界,也是郑板桥自己精神的写照。即此可以稍稍体会郑板桥的文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