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代理学12魏象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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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代理学12
——清史札记之四十二
我楚狂人
一、清初理学及其代表性人物10
8.魏象枢
魏象枢(1617—1687年),字环极(一作环溪),号庸斋,又号寒松,蔚州(今河北省蔚县。在清康熙三十二年以前隶属于山西省大同府治)人。进士出身,官至左都御史、刑部尚书。魏作为言官,敢讲真话;作为能臣,为平定三藩之乱立下大功;作为廉吏,他“誓绝一钱”,甘愿清贫;作为学者,注重真才实学。
后人以“好人、清官、学者”六字,对他的一生进行了概括。现有魏象枢《寒松堂全集》九卷存世。
尽管魏象枢只有十余年的讲学和著述时间,但他的思想很有特色。他认为读书和研究学问要从实际出发,不空发议论。他所研究的课题,多为现实社会的实际问题,他强调实理实学,主张经世致用。他赞同李贽、王夫之等人关于性理、八股文等的看法,反对一切空洞无用之学。但同时,他是一个正统的儒者。对于儒家的道统之说也颇忠信。只是对儒家的用世予以重申,骨子里是为维护理学。根据用世观,他以一个封建官吏的眼光,强调要重视王制、人事、百姓,提出“循理守法安命”。即要遵循封建道德的伦理纲常,讲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纲常,以此理顺社会结构、稳定社会秩序,并进而达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具体到治理实践,他认为要重视法制和法治,即因时制宜的修正法典,以使循名责实,尽职尽责。尤其是钱粮税收方面,更应完善立法,使得法律明确,杜绝贪污。这些都需要选用贤能来予以保证。他认为应严格考核官吏,评定功过,决定升降,并打击和淘汰昏官污吏。他不仅是这样主张的,也是这样去做的。他在京做官时,“执法如山,守身如玉,爱民如子,去蠹如仇,诲属吏如师”。他俸禄薄微,却不受贿,且他保荐有才有德的廉吏,并能挺身保护这些官员,表现了言行一致的高尚品格。
应该说,清初是理学的一个繁荣时期,后面就渐渐走下坡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