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皇族内阁”7组阁过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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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皇族内阁”7
——清史札记之三十七
我楚狂人
二、组阁过程2
计划流产,引发了多次请愿。
立宪派按照英国式宪政进行立宪宣传,坚持由议会中的首领人物担任责任内阁的总理大臣,并倡导内阁对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他们“自始即鼓吹代议政治,希望通过选举的方法走上政治舞台,所以对西方的党会观念,一直着意鼓吹”。此外,他们还倡导有国会则有责任内阁,反之则不然。
为了倡行英国的议会政治,并促使清廷加速立宪步伐,他们进而相继设立了不同的立宪团体,进行大力的宣传。其中,江浙一带主要有以张謇、岑春煊等为首的预备立宪公会,其宗旨就是发愤学习西方,以使国民素质尽快赶上他们,并且使国内绅士民众洞悉国家大政,为预备立宪打好基础。同年,杨度在东京组建了宪政公会,其宗旨也即就是“预备宪政进行之方法,以期宪政之实行”,向全国鼓吹立宪之方法。同年底,杨度与谭廷闿等人又在长沙成立了宪政讲习会湖南分会,并邀请日本名士犬养毅进行立宪宣传,征求其宪政之方法。对此,犬养毅表示,中国之所以弱,在于上无对议会责任的政府,下对权力没有监督机关。想要设立责任内阁,必要先设监督机关;想要改专制政体为立宪政体,除此之外别无良方。这一鼓动,使杨度于同年底便将宪政讲习会改名为宪政公会,并先后在北京、河南等地设立支部,以便加大立宪宣传力度,扩展宣传范围。宣统二年(1910年)国会请愿运动开始后,宪政讲习会、预备立宪公会以及政闻社三家主要的立宪团体又在上海成立了国会期成会,作为专门请愿发动的机构。
在杨度的授意下,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秋,宪政讲习会会长熊范舆便联合沈钧儒、雷光宇等人,首次向清廷呈递速开国会请愿书,要求召开民选议院。光绪三十四年八月初一日(1908年8月27日),清廷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议院法、选举法要领,以及议院未开以前九年筹备事宜清单。基于此,清廷将开设议院的时间拟定为筹备事宜的最后一年,即第九年(1916年)。
九年预备立宪与立宪派速开国会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因而在熊范舆等人速开国会号召的影响下,立宪派便逐渐形成了一波接一波的国会请愿运动。从此,席卷全国的国会请愿运动高潮就在这种形势下拉开了帷幕。国会请愿运动推动了督抚的上奏。立宪派对资政院的这一奏折并不感到满足,于是他们又以解散资政院为其突破口,以便促使资政院进一步向清廷奏请速设责任内阁。同时,还有议员江辛,他认为只有责任内阁得以成立,军机处才能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