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关于“皇族内阁”4背景3

(2020-02-11 07:56:01)
标签:

文化

清史札记

皇族内阁

背景

立宪派

分类: 书有未曾经我读

关于“皇族内阁”4

——清史札记之三十七

 

我楚狂人

一、背景3

再次是立宪派的舆论压力。

清廷决议采日、德宪政之前,朝野都认为实行立宪的首要因素,在中央集权的相关事宜 。当时主张立宪的人士也都是倡行渐变式变革中国的政体的。早期维新派就开始倡导对中国政体进行改革。在此期间,虽然他们特别钦佩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认为欧美诸国之中,以英国最为强大,这是因为英国的政治制度有明显优势,欧美诸国都效法英国。英国制度好就好在人民和君主的意见可以相通。但是却未要求速行宪政、速建责任内阁。这种政体改革的宣传为戊戌变法奠定了思想基础,使戊戌变法的政治改革逐渐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光绪元年(1875年),郑观应首次在《易言·论公法》中将西方的政体概括为三者,即泰西有君主之国,有民主之国,有君民共主之国

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至二十三年(1897年),梁启超写了《变法通议》,反复主张变旧法为新法,指出法者为天下之公器,变者则为社会发展之公理。他认为变革的一切因素,首要在变革官制。在两年之后的维新变法中,康有为在《日本变政考》中提出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变革。他认为三权(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立而政体立,三权相互独立政事就有条不紊了,所以如今欲行新法,实行三权分立是必然之举。同时,梁启超在《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中也主张变革政体。他认为,变法必须渐进而行,从简而繁,由恶而善。他说,当今中国民智未开,变法人才储备也不足,就算赋予人民民主的权利,他们也未尝能够去履行。戊戌变法失败之后,梁启超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开始着手研究立宪政体,并将英国漫长中形成的君主立宪政治称为完全无缺之宪政。梁启超认为中国的宪政并非立竿见影之事。他提倡中国亦应行蜕变式的变革,以使中国政体的进步能随时与外国的变化相应。他所拟定的宪政实行计划是:首先是经皇帝宣布实行立宪政体。然后是派官员出国考察,设立法局起草宪法并征求民意。最后,讨论五到十年后方可正式颁布,并待清廷诏令下达二十年后再实行。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国内报刊便加大立宪宣传,指出立宪为当今时势之主流。如上海《新世界学报》第九期载:当世君子,朝持一曰立宪,夕持一议曰立宪” 。同年,在天津创办的《大公报》也发表文章,反复论述实行君主立宪政体的重要性。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译书汇编》更名为《政法学报》,力图使政法学说进一步在民众间传播及社会风气进一步变化 ,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并专门发表《立宪论》。

立宪派的宣传,已经影响了当时社会各阶层。

关于“皇族内阁”4背景3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