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市桥2——姑苏遗桥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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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市桥2
——姑苏遗桥之二
我楚狂人
值得注意的是,据记载枣市桥边曾经有很特别的“牛王庙”,据说是专门收养老病耕牛的场所。
明清两代,官府严禁私宰耕牛。对于那些丧失劳动力的老病耕牛,各地乡绅也以“仁人之心”捐资设立养牲局等慈善机构,让耕牛安度晚年。苏州专门收养老病耕牛的养牲局,即位于胥门外枣市桥的牛王庙,是清嘉庆十七年(1812)士绅韩是升所创建。咸丰十年(1860),牛王庙毁于太平军战火。
吴宝恕(1832-1890)是状元吴廷琛之孙,官至广东学政。他解职回到苏州,在光绪九年(1883),带头集资,重建枣市桥牛王庙,养牲局得以恢复。据记载,头门及大堂都是五开间,大堂供设牛王神位,两侧廊房十二间,后面牛栅六间,井井有条。首批入住的,有黄牛7头、水牯1头、乌羊2头。此后,养牲局还建设殡舍,寄存旅榇,以寄柩所得租金抵支牛饲料,并开办代赊棺木、施医给药等善举。吴宝恕去世后,其胞弟吴韶生接任养牲局董事。由于市场上对牛肉的需求以及利益的诱惑,使得屠户一次又一次地铤而走险。牛肉的供不应求,也直接拉升了牛价,导致农民无力购买耕牛,影响农业生产。为此,吴韶生具禀江苏按察使朱之榛再次出示严禁,其结果依旧是屡禁不止。
到了民国,政府照例严禁私宰耕牛。1916年,苏州警察厅厅长崔凤舞会同吴县知事孙锡祺拟定《禁止私运私宰耕牛办法》,经江苏巡按使齐耀琳批准,分发各级遵照执行。其中规定,老病耕牛须送至牛王庙养牲局留养,不准私宰售肉,妨碍卫生。这时候,养牲局已由吴韶生之子吴曾源接办,同时负责此事的还有潘志询等人。吴韶生与潘志询都是前清的举人老爷,在苏州地方上颇有名望,为求子孙平安多福,所以热衷慈善事业。牛王庙后的放牲园,除了收养牛、驴等老病的牲口,有时还会接纳一些长得奇怪的动物,比如有一头长着三只耳朵的猪,主人不敢吃,就送来放生,还要补贴给养牲局一年的猪饲料。
这是一段很特别的历史,记载了我们民族精神中很特殊的仁爱精神,而这段历史与枣市桥联系在一起。
很遗憾,枣市桥的资料匮缺,所有具体数据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