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伯辨4泰四、“翦商”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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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伯辨4
我楚狂人
泰四、“翦商”之辨
泰伯让国事迹不见于《尚书》,最早见于《论语·泰伯第八》,这个问题前面已经说过。但是问题是孔子只说泰伯“三让”,没有说泰伯为什么让?怎样让?于是从《左传》开始,就有了这样的说法:太王立志“翦商”,泰伯不从,所以“不嗣”。这种说法在后世流传甚广。
《诗经·鲁颂·閟宫》有这样几句:“后稷之孙,实维大王(按:“大王”即“太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左傳》僖公五年說:“太伯不從,是以不嗣。”这一观点,得到南宋理学一派的认同,《论语集注·泰伯第八》云:“太王因有翦商之志,而太伯不从,太王遂欲传位季历以及昌。”直至南宋遗民和明代方孝孺等人均持这种看法。我想,这些人的观点与他们一贯的反对“鼎革”的政治立场有关,情有可原。但是我对这种观点怀疑,理由是,《诗经·鲁颂·閟宫》的意思含混,完全可以解释为太王为子孙打下了“翦商”的基础,而不是定下了“翦商”的国策。而《左传》根据《诗经》而来,并无佐证材料。至于太伯奔吴之际,周人的实力还非常弱小,如果那时就有“翦商”之志,实不可信。但是前人这种说法极普遍:前人滕新(年代不详)《望虞词》:“让周本无迹,让商有谁知。”元人胡布《杂言(选一)》云:“泰伯耻翦商,泯踪去宗国。”明人王宾《至德庙》云:“翦商从父最为难,有弟承家此意安。”都持这种观点。
太王迁徙周原,本就是躲避戎狄的侵扰,说穿了就是逃难。季历之所以能继位,就是因为他娶了好妻子商族贵族的“贤妇女”太任,生下了姬昌。《史记·周本记第四》:“季历娶太任,皆贤妇女。生昌,有圣瑞。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也就是说季历父子有商族的外家的帮助。泰伯没有。
《晋书》卷五十一引古本《竹书纪年》记载:季历与姬昌父子四出征战,如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太丁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周师大败”;太丁四年,“周人伐余无之戎,克之”;太丁七年,“周人伐始乎之戎,克之”;十一年,“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
但是,商王朝并没有防松对这对父子的辖制,季历被商王太丁所杀,姬昌又被太丁的儿子纣王囚禁,几乎被杀。因为弱小,对于商族这样血腥的镇压,周人只能隐忍。这就是所谓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而“守臣节”的真相。
在“翦商”的问题上,儒家陷入了悖论:如果泰伯不肯“翦商”值得赞赏,那么太王父子就值得谴责。如果文王“守臣节”值得赞赏,那么武王姬发就是乱臣贼子,何来“吊民伐罪”?我看儒家不能自圆其说。
还是被称为“奸雄”的曹操看得透,他多次表示“我为文王”,就是看透了“时机”问题。不“翦商”无非时机不到,与“守臣节”无关。文王就是这样。
太王有“翦商之志”,实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