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散文之我见3
(2011-05-18 0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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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历史唐代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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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散文之我见3
——闲话唐代文化之三十七
我楚狂人
三、关于“文以载道”的逆向思维
我们历来是正面肯定“古文运动”的口号“文以载道”的,有没有想过这个口号的负面影响?从此“文学”就沦为“政治”的附庸和婢妾,中国的文学失去了独立性。“载”者,载体也,工具也,何来独立性?
韩愈说“修其辞以明其道”(《争臣论》),他说“愈之为古文,岂独取其句读不类于今者耶?思古人而不得见,学古道则欲兼通其辞。通其辞者,本志乎古道者也。”(《题欧阳生哀辞后》),“然愈之所志于古者,不惟其辞之好,好其道焉耳”(《答李秀才书》),韩愈这里说的“道”就是儒家道统,他要让文章成为干预现实政治的强有力的舆论工具。失意的政治家柳宗元最初提出“以辅时及物为道”(《答吴武陵论非国语书》),到改革失败才不得已而主张以文来明其“道”。他说:“然而辅时及物之道,不可陈于今,则宜垂于后。”(同上。)“圣人之言,期以明道,学者务求诸道而遗其辞。……道假辞而明,辞假书而传,要之,之道而已耳;道之及,及乎物而已耳。”(《报崔黯秀才论为文书》)文章只是柳宗元政治斗争的无奈延续。
但是,事实与愿望往往相违背,柳宗元脍炙人口的是文学作品如山水散文《永州八记》、寓言《三戒》等,他的思想宏著如《天对》,恐怕只有深度阅读的人才会接触到。人们通过山水散文《永州八记》、寓言《三戒》触摸到的是“人”柳宗元,而不是他的“道”。
写作本来就是很宽泛的概念,既有经世济国的堂皇之论,也有遣情养性的闲适之作,还有生活琐碎的鸡毛蒜皮,如果一概“载道”,则如何得了!更可怕的是,由于我们对文章的社会功能定义为“载道”,这样就中国的文章就有了“微言大义”的特性,也就有了“含沙射影”,当然也就有了“文字狱”。毫不偏激地说,“文字狱”正是“载道说”的必然结果。你看,唐代中后期开始有了“载道说”,宋代开始“载道说”大走其时,于是宋代便有了中国历史上第一起“文字狱”——“乌台诗案”。不幸,迫害苏轼者与受害者苏轼本人都是信封“载道说”的。“载道说”到清代更为人推崇,所以清代“文字狱”也愈演愈烈了。
但是,许多不朽的文章,都是随意而作,无意为文的,如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吴均的《与朱元思书》、苏轼的《夜游承天寺遇张怀民》、张岱的一些山水小品,都是无需推敲其“微言大义”的,都不是“载道”之作。因此,一味追求“载道”,实际上就是对写作的束缚。写作的社会功能从来都不是这样单一的。
更不幸的是,多少年来,我们就是这样以“载道”与否来衡量文章得失的,久而久之,文学的独立性也就丧失了。
散文中的“文以载道”是如此,诗歌中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何尝不是如此?两者相辅相成,中国的文学字中唐以还就被禁锢了。而这种禁锢恰巧投历代当局者所好,刻意推波助澜,遂成主流思想。这就是中国文学的悲剧。
今天我们应该反思“文以载道”的负面影响,包括白居易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负面影响,还写作更为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