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哥华第一次上法庭(四)
(2008-07-01 08:43:57)
标签:
加拿大温哥华法律诉讼原创妹妹篇文化 |
分类: 加拿大见闻(妹妹篇) |
法庭文件递送服务
为了帮助弟弟讨回公道,我受弟弟委托去小型法庭咨询讨回欠款一事,前台接待员告诉我要申请“Payment Hearing(付款庭审),需要填写了一份要求对被告(那个房东)进行“付款庭审”的文件,并交付法庭费用。按照法庭规定,弟弟可以要求房东向法庭出示一切与他的家庭旅馆公司经营有关的资料,如:公司银行账户、公司的报税表、公司业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公司应收及应付报表、公司收入和固定资产清单、公司资产评估表等等,请法官判决他有没有支付欠款的能力。需要说明的是,如果被告宣布破产,那么,他有可能就不必支付欠款,如果他赚的钱只够他生活,法庭就要“人道”地给他留下合理的生活费,在有余额时才对原告进行赔偿。
填好表格,法庭接待员帮我定好了庭审的日期,并说法庭提供给债权人一笔传票递送费(65加币),这个费用最终会由债务人支付,建议我们找一位专做法庭传票递送服务的人士,叫“法庭文件递送服务”,英文是:“Process Services”。如果债务人试图躲避而导致文件不能送达,程序服务人就可以将整个递送过程呈交法庭,债权人就可以请求法官将传票贴到债务人住所的门上,庭审时如果债务人拒不到庭,法庭可以将其逮捕并押送到庭。
有趣,还有这样一个行业,我可从没有听说过。我接受了法庭的建议,决定找一位专责传票递送的人士。
“到那里找呢?”我问那位法庭女接待员。
“在电话簿上找。我也可以给你推荐一位。他很棒,工作很令客户满意,他总有办法找到你想找的人。”
真没想到他们还可以给我们推荐人。接过那位女士为我写下来的“程序服务”人士的电话和姓名,我计划打电话试试他的服务。
约到了那位上门服务的“程序服务”人士,将文件交给他。他是一位当地的白人,人看上去很开朗。他问我被告的特征,我给他讲了几点,其中提到他是从台湾来的。
“你也是从台湾来的吗?”
“不是,我是从中国大陆来的。”
他马上和我说起了“你好”“谢谢”等普通话。
“你从那里学来的?”
“我以前在台湾学过中文。我的女朋友就是台湾人。”
真是巧合,帮着弟弟进行诉讼的那位UBC法律系的学生就是在台湾学习的中文。
我告诉他被告的家门口有一个摄像装置,能看到到访的人,如果被他知道是给他送法院传票,也许他根本就不会开门。我们上一次自己给被告送法院传票就失败了。
“你放心,我一开始不会让他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我至少会找他四次,如果我发现他有意躲避,我会将整个寻找他的过程呈交法庭,你就可以要求法官将传票贴到他的家门口,开庭时如果他不到场,法庭就可以逮捕他。”
大约一个小时左右,收到了他的电话,告诉我他已经将传票交给被告了。
“真的?”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是他亲自收的吗?”
“是啊,我告诉他必须按时到庭,否则将受到逮捕。他听不太懂,他的女儿为他做的翻译。”
我想象着被告当时接到传票时的情景,也许他从摄像镜头里看到这位白人敲他的门时,还以为是没有预约的客户呢。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