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粉们的致命伤是公关的失败
(2014-06-23 14:32:14)分类: 我的评论 |
《人民日报》都发文了,说狗既是食材,又是伴侣动物。
玉林狗肉节这么一个相当狗血苍茫的话题,能登上一向很严肃、很正规、必须西装革履的《人民日报》,玉林狗肉节这下死也可以瞑目了。
但是,走下报纸的平静讨论,在玉林,食客和爱狗人士的冲突却是在愈演愈烈,动手打人、嘴角流血、抱头逃窜都时有发生。还好,玉林公安的思路还是比较明确:吃肉,我不管;吵架,别扰民;动手,请跟我走。
玉林公安的思路,还是比较对题,也比较客观。这种思路,拿来处理围绕着玉林狗肉节的全民论战,似乎也可以行得通。这件事情之所以到现在都纠缠不清楚,就是因为爱狗人士过于坚持自己的理念,就是一门心思认为:“狗是人类的伴侣动物,所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吃狗肉。”而对于食客和中立派来说,就是:“我吃或者不吃狗肉,那是我的自由;你或者我都可以不吃狗肉,但是我们没权利去反对和阻止别人吃狗肉。”爱狗人士的观点比较情绪化,食客和中立派的观点要更为客观,但是因为看上去并不是很那么含情脉脉地走爱护小动物的路线,所以往往得到爱狗人士的舆论争锋和现实抢断的双重阻击。
这样论战下去,不会有什么结果。即便《人民日报》发文,也结束不了双方的口水仗。除非有一天,我们立法决定狗是伴侣动物,禁吃一切狗肉。但如果狗立法保护了,鸡怎么想?鸭怎么想?猪怎么想?羊怎么想?驴怎么想?马怎么想?任劳任怨的牛又怎么想?它们都会跳出来说是人类的伴侣动物,要求提供立法保护。
坦白说,大部分人因为觉得狗有灵性以及和人类的朋友关系,并不会去主动吃狗肉,但他们同时也明白,自己不吃狗肉,并不代表就有权力去剥夺别人吃狗肉的自由。不过因为爱狗人士太过于激烈和自我,往往会把这部分中立派给推到“敌人”一方去。人类是自私的,对老虎之类的保护动物,还都想着吃一点尝尝,何况是对狗这种日常生物?我看到一个署名叫做“李鲆”的发微博说:“【嗜狗肉脑子里长出数百条寄生虫——流浪狗是中间宿主】【男子吃狗肉后中毒猝死——毒针捕狗,顾客遭殃】【吃狗肉,中了风——“狗肉大补”,引发心血管疾病】【十种人不宜吃狗肉】——以上全是鲆叔杜撰的。狗粉和吃狗肉者没办法对话,根本是鸡同鸭讲。要想让人少吃、不吃狗肉,宣传吃狗肉危险更有用。”所以说,我相信这位叫做“李鲆”的说的才是这场纷争的正解,狗粉失败,是公关上的失败;他们的思维、做事从“我”出发而非从“受众”出发;作为吃狗肉者的受众,才不管狗是不是伴侣动物呢。要想让人少吃、不吃狗肉,宣传吃狗肉危险或许将更有用。而事实上,即便是在玉林,因为对狗肉的检疫往往不如对猪牛羊肉那么严格,吃到寄生虫之类的可能性还真的不小。
狗粉闹着,食客吃着,荔枝就着,掀桌子的掀桌子,围观的围观,只剩下警察蜀黍在旁边轻松聊天、严阵以待——吃肉,我不管;吵架,别扰民;动手,请跟我走。
而能够击败警察蜀黍底线,率先动手的,怕就是狗粉们了。吃不吃狗肉,是个伪问题;要真是关心狗、爱护狗,关公的失败,才是狗粉们的致命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