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种证”成了讨薪者维权的“9堵墙”
(2013-02-03 16: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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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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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一千块钱的工资,得办9种证。
这9种证明里,包括了解雇书面证明、考勤卡、工资单明细复印件等等,有了这9种证明,再填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才算是给你立案。更关键的是,即便走过这么繁杂的手续,最终给你立案了,你也不见得就能要回原本就应该发给你的工资。
这是2月3日新华社播发的一个新华视点。事情的原发地是沈阳,当事者是一个叫做朱曼的49岁打工者。仅为被拖欠的千元工资,今年一个月里,他就奔走于三家部门反复陈述情况,以及被要求搜集各种材料、填写各种表格。而其中的许多材料,又完全不是一个打工者的身份所能够提供。
在广场上集体下跪的农民工一百多万工资给了,大跳骑马舞讨薪的农民工工资也给了……走正常手续,到劳动部门讨薪的朱曼却还在为怎么弄齐那9种材料发愁。这个时候,我们就明白为什么不能一味指责农民工为了讨薪,故意弄出来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招式来吸引人,特别是媒体的注意。
以前讨薪习惯用的方式是跳楼,但是当跳楼这种方式被明令禁止,并且由于用得太多,媒体也麻木了的时候,跳楼这种方式越来越少出现,取而代之的是新的讨薪方式。这种讨薪方式未必值得提倡,但是的确有效。而经过媒体的报道后,被欠薪的农民工一般也能顺利地拿到以前挠破头皮、甚至是被群殴也拿不到的工钱。这似乎应该让类似事情的主管部门感到脸红。
如果我们是真心帮助被欠薪农民工讨得工钱,那么我们就应该从他们的角度出发,尽量简化这些手续;如果确实需要,那么在明知农民工拿不出那么多手续的情况下,也应该由主管部门协调或出面去补齐这些手续。把这些讨薪的农民工以“手续和程序”为名挡在正规讨薪大门之外,逼着他们去“另类”讨薪,有的甚至还会引发群殴之类的社会事件,这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不作为?
从国家层面,这些年我们已经很重视农民工的欠薪问题。每到年底,也会有类似的通知下发到地方。但是即便如此,一些讨薪事件还是层出不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该反思的是谁?该改进的又是谁?一个是我们还是缺少一套完整有效的制度设计,来从源头上堵住欠薪漏洞;再一个,当欠薪发生的时候,被欠薪的农民工最有效的做法不是去找劳动部门,而是设计一个新闻点,走 “新闻讨薪”的迂回路线,这恐怕不是我们最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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