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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试点干部财产公示具有破冰式标志意义

(2012-12-04 14:57:31)
标签:

杂谈

分类: 我的评论

12月4日,《南方日报》的一条消息,吸引了许多人的关注。

在这条消息中,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日前接受南方日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广东正分别在粤北和珠三角地区各选择一个县和一个区,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的试点工作。

干部财产申报公示,一直被很多人呼吁,并认为这将是反腐倡廉的一大杀器。但是呼吁归呼吁,真正这样实施的,还是很少。因为这里边涉及到了很多人的利害关系,实施起来,所遇到的阻力可想而知。江西省黎川县在2010年,曾经对19名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任前财产公示,但后来有没有后续的和长效措施跟上,也不得而知。像是广东这样由省纪委出面宣布要试点干部财产公示,无论是从规格上来讲,还是从正式性上来讲,或者是从影响力上来讲,无疑都具有一种破冰意义。

大家在期待这种财产公示最后的实施效果。再高明和全面的理论最终也要落实在实践上,也只有这样率先的试点,我们才能最终发现干部财产公示过程中会出现的问题,以及这项一直在讨论的措施究竟能不能起到它在反腐事业当中预想的作用。

单论这一点来说,广东省的破冰之举,无疑值得我们去肯定和期待。这个反腐倡廉的举措,最后究竟能不能在更大的一个范围内得以推广实施,这一次试点,也具有很大意义。而在这一次试点过程中,一些具体的实施细节,也会为后来者提供可贵的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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