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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儿有点儿让人无语。
2月2日,哈尔滨双城市一些副食店商贩被当地城管强征了数十或百余袋元宵。商贩称,城管当天开着三辆车在大街上收元宵。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回应称,“这就是个抢的单位,抢是领导临时决定的。”(2月7日 央视)
一个是强征元宵的时候,商贩根本不知情,“7点多开门时摆那的,9点多就没了”,要不是周围的顾客告诉这是被城管拿走了,还真以为是被哪家过路贼给顺走了;另一个就是城管竟然把这元宵给送到了敬老院,这算“借花献佛”?但这里边的问题是在还没有通知商贩的情况下,城管部门有没有权力去这样处置偷偷摸摸强征过来的元宵?
城管一直处于新闻舆论的风尖浪口之上。这和城管的工作性质不无关系。因为很多时候城管面对的是小商小贩这样一些“相对弱势群体”,一个非要在这儿摆摊儿,一个非不让,于是矛盾不可避免产生;而由于人们先天就存在的同情弱者的心理,每当发生冲突的时候,城管首先就在社会眼光之中落了下风。
放下先天的同情,城管的工作是不可或缺的。即使有一天由于对城管的议论太多,上头一声令下,全国取消城管,留下的城市管理这一空档,也会由新的一种部门给填充起来。于是,城管的执法方式就成了一件必须要考虑和改进的事情。说了不让在路上摆摊儿,说了影响交通,但还非要在那儿摆着;前头挪了,城管一离开,又恢复原样了。反反复复下来,像是动手、没收东西这些手段甚至就成了城管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来的自以为是“最直接也最见效”的办法。
但是这种“最直接也最见效”的办法同时也是“最流氓也最愚蠢”的一种办法。这种城市管理方式之下,是人们对城管的隔膜越来越深、误会越来越深,甚至连城管队员自己下班了也不好意思再穿着制服。而且这种方式带来的一个更严重的问题是在某一方面加剧了社会的一些矛盾,损害了政府部门的社会形象。
我们看古装电视剧,一些“衙役”一出现就弄得鸡飞狗跳,成了小孩子眼中的“坏蛋”。在内功的培养上,城管部门不能放任自己沦落成现代 “衙役”。那样的话,不但是对城市管理的不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社会公器的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