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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式执法疑似“诱人入罪”

(2009-10-21 13:54:21)
标签:

法律

黑车

有组织犯罪

电子警察

雷锋

上海

杂谈

分类: 我的评论

自己先拍个电影镜头。

某日。行驶的汽车。你。车水马龙。

然后路边有人冲你招手,示意停车:“兄弟帮帮忙,我等了一个多小时我很冷,我到杭州有急事。”

看着这个人很着急,这个时候你肯定想起了雷锋。于是,此人上车。

时间过去几十秒。此人开始掏钱。你正想说你学雷锋不要钱,此人左手放钱,右手拔车钥匙,顺脚踩刹车。此时,右侧开来一辆面包车挡住去路。从车上“哗啦啦”跳下来几个身强力壮的小伙子,二话不说拉你下车,顺手抢了你的手机预防你报警,控制住你的手,然后你被硬塞进那辆面包车开进一个僻静胡同。

镜头落在一张《涉嫌非法营运调查处理通知单》和一张《车辆暂扣通知单》上。注意,摄影师上,给特写镜头。

不要虚惊,不要报警,这只是上海闵行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在打击私自营运的黑车,差点让路人甲以为这是暴力分子在抢劫。

20091020央视《经济半小时》播出了这期《上海“钓鱼执法”调查:99%黑车司机被钩过》节目。当事人一个名叫孙中界的小伙子自砍手指,以期自证清白:“我总共来上海三天开了两天车就出现这种情况,我真是清白清白的,我希望他们一定要查清楚这个事实,还我一个清白。”有点像开胸验肺。

有过孙中界这种遭遇的远不止一个人。上海的另一位司机张军对这种执法方式说NO,一纸诉状将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太扯。为了查黑车,就这样钓鱼儿,争抢过程中出车祸了怎么办?要是外一碰见个真以为是抢劫的,或者假装以为你是抢劫的,看见你拔钥匙,然后顺手拿出大钣手,照头一下砸下去,同时把钱洒在车上,或者塞入鱼饵手中,同时用拳把自己的鼻子打流血,然后下车大喊“抢劫”,拼命地喊并做诚惶诚恐状,人越聚越多怎么办?

这,算正当防卫吗?不顾好心司机的反对,在车里强行放10元钱就构成了非法营运?照此推理,去领导家里敲开门,放一张储蓄卡扭身就跑,然后立刻以受贿罪去抓领导,这样也可以?

如果倒钩执法事实为真,则直接涉及三个大是大非的问题:

1,关乎畸形执法——韩寒在博客写道,在这个社会上,如果你生病了或者家里有急事需要搭车,有人愿意让你上车是很罕见的,这样的人是珍稀的物种,是单纯的好人。闵行区交管部门做的事情说简单点,就是将这些单纯的好人从茫茫车海中分辨出来,拘押下车然后罚款一万。

2,关乎社会道德——当事人张军说 :“我错了,我不该有同情心,不该三十多了还这么天真,不小心就带上不认识的人,我一介草民还想和雷锋同志叫板。”

3,关乎有组织犯罪——郝劲松律师认为,“钓鱼执法”已涉嫌有组织犯罪,而有些真正的黑车却在向交通执法部门定期交付保护费以后,公开运营。

根子还在利益作怪。不光是这种钓鱼式交通执法,偷拍、模糊提示、不科学设定速度限制,然后通过这样这样的方式获取“违法”证据,然后通知你去交罚款。在一些地方,一些交通路口的电子警察都是承包给个人的。电子警察行使的也是执法权,这样承包给个人,是不是也相当于把国家执法权承包给了个人?你以为这是在承包饭店呢?

哥哥钓的不是鱼,哥哥钓的只是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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