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舜史迹考》37

标签:
历史 |
舜的“不告而娶”何以成为可能?
中国的传统文化对于孝行十分重视,认为孝敬长辈是一切善行品德的根源。人们在历史上选定的二十四孝中,虞舜居于首位。
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还认为,婚姻是人一生中的大事,必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方能成婚。而舜娶尧下嫁的娥皇、女英,则并未告知其父母。如《孟子·万章》载:万章问曰:“《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万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则吾既得闻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曰:“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
《孟子·万章》篇所载言语,是就舜之娶妻不告知其父母的原因而作的论述,并未就其“不告而娶”如何成为可能而作说。事实上,舜之娶妻不告知其父母而成为事实。则是有着其必须具备的独特条件的,而后世史家、文人传其事,则往往都忽略了这一点。而忽略了这一重要问题,其史事就会被曲解,地名就会被附会。所以,我们就此进行一个简单的讨论。
第一,舜出生于“姚墟”。“姚墟”是述史者所用的地名,它只存在于书籍中,而非实际使用的地名。舜的出生地本名“姚字屯”,即今以音讹书的“窑子头”。依照常规,舜之娶妻,是要娶到自己日常居住的“姚字屯”的。如此,“不告而娶”,便根本不可能实现。因为“不告而娶”是实际上根本娶不到自己的家中的。如此,这“不告而娶”的作法本身,就决定了舜之成婚房屋,当然亦是其婚后的居住之处,必须离开“姚墟”;
第二,舜的“不告而娶”,还决定了其成婚之处不能离其原居住之家太远。离家太远,娶妻的大事有许多事要处理,如此离原居住地太远,就需要离家一些时日,如此,舜又该以何托词秉告父母而离家去办?因为,舜无论以任何托词秉告父母而离家,那不仅是“告”了父母,而且任何借口都是事实上的说谎和欺骗!
第三,事实上,舜的“不告而娶”是帝尧的主意,是帝尧帮助虞舜顺利实施的。没有帝尧的同意和帮助,虞舜是根本做不到“不告而娶”的。正因为这样,舜完婚的“洞房”就必须是在唐尧帝的都城之中,而绝不会是在离开帝尧都城的其它任何地方。
这就是,虞舜与帝尧之二女娥皇、女英的成婚,既虞舜的“娶妻”到家,亦非虞舜的“入赘”至宫庭,而是由帝尧在都城选择一个居所——妫汭,以供二女与舜完婚。
综上所述,帝尧之都潘城,距历山东侧的“姚墟”为三华里。历史上的唐尧选贤于民间孝子虞舜,唐尧能够私下访问到历山、到黄阳山下,舜能得以“不告而娶”等一系列史事,都是由于虞舜的出生与居住地“姚墟”近在尧之都城旁边所致。以四千年前的历史条件所限,在交通通讯极为不便的情况下,虞舜居住的“姚墟”如果距帝尧都城在千里或百里之外,尧禅舜继的这一切史事,便根本不可能发生。
由此而言,不论古今,凡事都有个情理。那种说历山中有妫汭、有舜井的,说妫汭是流向不同的两条流水的,说妫汭是在某处荒山野岭之中的各种说法与“记载”,就都是不合情理的,不合情理的事情,就不是历史事实。
此《潘城、妫汭、姚墟、历山遗址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