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若干关系(三)
三、态度:干的与看的
来自广东的报道称,
13个法官,7540宗案——截至11月15日广东法院系统年度收案数统计日,塘厦法庭人均收案近一千宗的就有三人。一千宗,相当于内地一个基层法院的收案数。去年,全国法官人均收案只有42宗。今年5、6月,立案的人龙一度蜿蜒到法庭外的马路上。高峰时,他们就在法庭门口,填表或签调解协议,熙熙攘攘。大多是附近工厂的工人。他们来自东莞塘厦、凤岗、清溪三镇的1万多家企业,或来要工伤赔偿,或要加班费,或要经济补偿金。有人戏称,这是个“外来人口法庭”、“工业区里的法庭”。劳动争议案件,几乎占一半以上。这个冬天,工业区里的机器陆续熄火,法庭这台机器却在超负荷加速运转。事实上,如此多的劳动争议案已经多道“闸门“的拦截。据凤岗镇劳动局副局长杨学军介绍,经过村一级劳动服务站和镇信访办的调解后,到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其实只占总数的16%。
来自上海的报道称,仲裁员人均处理案件400余件,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仲裁员加班加点处理案件,当年办结劳动争议仲裁案件47168件,相当于去年同期的173.3%。
来自北京的报道称,二中院劳动争议合议庭法官们吃过晚饭,又回到办公室继续工作。因今年劳动争议案件激增,为提高工作效率,春节一过,法院就开始部署全庭法官加班,从2月16日起,每周一、二、三晚加到8点半,同时保证案件质量。并且这种制度将保持下去。
我们对今天中国劳动执法系统所承受的压力应当有充分的认识,对中国司法系统所付出的劳动应当给予最高的敬意。
四、结语
地方的指导意见是被逼出来的,因为这是由劳动合同法的粗糙造成的。各地的规定都是积极的,上海对法条的理解口径应当给予高度评价。今天我们的讨论最终将会由社会实践作出评判。
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捣乱的。希望不是如此!
发言之后,笔者留下了一条通知:
听闻,有关部门中个别人士对上海的地方口径存有不同看法。这些看法基本上是在误读的基础上枉加评论。对于上海高院的口径,本人曾向有关法官求证。为帮助有关人士正确理解,我愿意在今天下午另找一个场地,与相关人士讨论。理不辨不明。
对其他感兴趣的学者,本人也非常欢迎参与讨论。
鉴于国家有关部门负有重大责任,也特别诚恳的建议对于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搞清楚搞明白了再下结论,以免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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