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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七十空性论今诠——本颂诠释(14)

(2010-10-16 20:30:44)
标签:

龙树

七十空性论今诠

能所对立

观待缘起

教育

分类: 《七十空性论今诠》赵跃尘
转:七十空性论今诠——本颂诠释(14)

第二项  明常灭不成之总因并例余法
云何应知?
能相与所相,相待非自成,亦非辗转成,未成不能成。(廿七)
能相待所相而立,所相亦待能相而立,离此,不能自成。亦非辗转成者,谓互不成。由此理故,能相、所相二俱不成。此自未成之能相、所相,亦不能成诸法。
复次:因果受受者,能见所见等, 一切法准此,皆当如是说。(廿八)
摄曰:能相、所相相待有,自成、互成皆不成;彼二自身未有故,是亦不能成诸法。余如因果、受受者,能见所见、明暗等,相待而有都无性,反是一切皆不成。

本颂二十七: 能相与所相,相待非自成,
            亦非辗转成,未成不能成。
本颂二十八: 因果受受者,能见所见等,
            一切法准此,皆当如是说。

[释名]
能相:我们的主动能力,一般是主格。
所相:主动能力处理的对象,宾格。

[分析]
    能所是同时俱起,互相依靠互相对待而成立的,并非各自成立,也非由能生所或者由所生能。所以,能相所相都不具备自体自相自性。实际上,能所对立是最根本的执着,是大家二元对立执着串习的基本处,随语境不同,也称自他对立、主客对立、心境对立,等等。
 
    一般割裂法界为诸法的串习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枝末的次生的割裂,比如将黄海从太平洋水域割裂出来,认作一独立事物。如此割裂之虚幻,相对而言比较容易用语言表达出来,从技术层面可以设法解决。另一类是基本的结构性割裂:割裂自身与外境为二。其他次生的割裂都以这个基本割裂为基础,并在此基础上辗转割裂,愈趋复杂,积累成坚固难坏的执着。结构性的割裂也可以用语言表述,但语言表述本身却没法脱离这个基本割裂,造成表达无法完全准确。即使我们思维上认识到基本割裂,思维却仍旧处在此割裂中。结构性割裂无法用技术性手段获得根本解决,因为操作也总是在这个割裂中。但这并不意味着能所对立这个基本割裂是完全不能解决的,事实是自从佛陀、龙树以下,历代成就者都解决了这个问题。具体的解决方式方法和从根本割裂里跳出的过程,则不是这次讨论的内容。
 
    注意,能相与所相的相待,不是相依缘起,而是观待缘起。因为人心最基本的能所对立是“我”与“一切外境”,并无更高层次的总体概念隐含在内。
或有人问,若把“心(能)”与所有的“境(所)”合并一起,此有自性吗?答案是,“此”已经把自心漏计在外,成为境了。

[小结]
    能所对立是最基本的对立执着,其他对立建筑在能所对立的基础上。然而,对立双方是观待而成,相依而现,均无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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