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案还制度尊严更要还受害者尊严
(2010-03-08 16: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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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尊严受害者执法人员孙中界上海市杂谈 |
分类: 所谓时事 |
去年,上海钓鱼执法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但目前为止,并没有具体的执法人员或执法单位被问责,孙中界的赔偿要求也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昨天,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两会上回应此事时称,“钓鱼执法问题的出现,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源于有奖举报的制度原因,因此,问责具体的执法人员并不适当。”
人们关注张辉和孙中界的命运,不仅仅是关注他们两个,也是关注路人甲乙丙丁,希望日后不至于再遇到人神共愤的钓鱼执法。所以,如果事情的善后仅仅是问责被曝光的几个执法者,用杀鸡儆猴这样江湖味十足的处罚方法,肯定不能起到治本作用。因此我们很认同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从制度的层面来看这个问题,提出“要取消有奖举报,从根本上釜底抽薪,要把这个制度规范起来”。
最近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尊严一词现在成为社会热议的词汇,人有尊严,制度同样有尊严。错误的有奖举报制度,损害了群众利益,也伤害了制度的尊严。没有尊严的制度如果多起来,最后削弱的一定是政府的公信力。上海市政府现在从制度入手,“通过这件事情举一反三”,是还制度尊严的亡羊补牢之举,值得赞赏和期待。
但是,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上海市政府在还制度尊严的时候,对受害者的尊严却视而不见,受害者的赔偿要求至今得不到支持。俞正声因为制度原因就不问责具体执法人员的话语逻辑更值得商榷。制度存在瑕疵,于是用制度去害人就成为了合理合法的行为。以此逻辑,惟有制造毒品者有罪,售卖或者食用毒品者就情有可原,可以逍遥法外?何况从有奖举报到钓鱼执法,这之间并不是水到渠成的关系,而是必然存在执法者故意曲解制度,主动撕破漏洞的野蛮行为。说执法人员完全没有责任,让人无法认同。
不问责具体执法人员,不可能是因为他们确实无辜,更可能是法不责众,在制度的漏洞面前钓鱼执法的为数太多,仅仅问责被曝光的少数人,对其他“沉默的大多数”是一种“不公平”。政府部门为了“公平”,只好“处罚”不会说话的制度。制度再一次成了恶行的替罪羊!
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这个“人民”包括每一个人。上海市从制度的层面去“釜底抽薪”,固然可以保证以后的人不会被“钓鱼”伤害尊严,但是那些受害人的尊严呢?上海市有关部门现在最需要做的是,赔偿受害者,问责伤害他们的人。如果连这个现在可以做到的都做不到,怎么让人相信制度保证的未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