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不要“过度娱乐”乐山禁令

(2009-04-16 18:17:32)
标签:

禁令

机关干部

乐山市纪委

一竿子

正常工作

杂谈

分类: 所谓时事

乐山市纪委、监察局13日制定下发了严禁机关干部“八小时以外过度消遣娱乐”的通知。此令一出,引发社会各界热议。乐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赵田说,“严禁‘八小时’以外过度消遣娱乐,影响正常工作状态”的提出,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机关干部常常因为头天晚上过度消遣影响了第二天的正常工作,哪怕是正当的活动也不应该。 (4月16日 成都商报)

 

    乐山的禁令也面临着“过度娱乐”的命运,的确,“过度娱乐”是个很模糊的概念,而概念的模糊很容易导致执行的含糊。但是,在苛求这条禁令之前,我们需要思考两个问题:其一、“过度娱乐”的情况是不是存在,是不是应该禁止?其二、能不能找到比“过度娱乐”更准确的表述?

 

    乐山市纪委书记说,一些干部常常因晚上过度消遣影响了第二天工作。显然“过度娱乐”不光存在,并且到了不管不行的地步。而这“过度娱乐”属于作风问题,本来就很难有一个明晰的定义。有些网友提议应该明确成“公款消费”、“生活腐化”等,但是这些词显然并不能完全涵盖“过度娱乐”的内容。事实上,“过度娱乐”虽然没有一个明晰的标准,但是在绝大多数人的心目中,还是会有个大致公认的判断。就比如我们提倡的和谐,虽然怎样才算和谐很难划出一个标准,但是并不妨碍它成为我们追求的目标。

 

    提出问题、正视问题,是解决问题的首要前提。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应该尊重乐山禁令,提出机关干部“过度娱乐”的问题并力图解决。这个禁令如何变得更具可执行性,的确需要公众以及网民的提议、监督,但是“过度娱乐”的冷嘲热讽不可取,一竿子打死更是于事无补。判断一个政策是否可取,我们参照的不能仅是理想中的完美标准,而要立足于现实土壤。不能因为一步跨不了10米,就停止跨1米的努力。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