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就业大学生平等享有好“单位”的尊严
(2009-02-16 17: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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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葫芦就业途径大学生王小林杂谈 |
分类: 所谓时事 |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2月16日 广州日报)
大学生就业日益成为政府关注的大问题,也采取了一系列利好政策,这些政策对大学生就业无疑会起到一定促进作用。但正如新闻中所表述,不管是“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还是“自主创业”,这些政策最多只能起到“鼓励”作用。要发挥大学生就业的主观能动性,创造一个公平的游戏环境、一个公平的游戏规则,似乎更加重要。
就在几天前,《燕赵都市报》发表一篇文章,《同学聚会之后我的阶层坠落感》。作者王小林叙说了同学聚会后的尴尬发现:平均月薪4000块的他,辛苦好几年才能顶一个在银行工作的同学一年的收入!随后,他得出结论:“我们同学们都是上的差不多的大学,付出的也都是差不多的努力。那么,毕业十几年后,我们同学之间到底是怎么拉大收入差距的呢?很简单的原因:大家进的单位不同。”
各种同学聚会过后,这样“几家欢喜几家愁”的感慨必不少见。如果上天能给大家重来一次就业的机会,相信那些感叹者一定会挤破了头往“效益好的单位”去。对于其他就业途径,再多的“鼓励”政策,都不屑一顾。很多“鼓励”性的政策都是一时的,而好“单位”的实惠却是一辈子的。
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严重,固然有金融危机的冲击,但就业思路不够“百花齐放”,应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解决这个问题,一味呼吁大学生勇于从串糖葫芦、从卖猪肉做起,显然过于敷衍。好“单位”和其他就业途径的不同在于:一是各种福利、保障、权益差距甚大,二是这些福利、保障、权益是几近垄断和世袭的。起点不公平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流动的公平也遭到扼杀。王小林提到的问题实质是:一日入错行,终生不得改。大学生毕业串糖葫芦,很可能一辈子串糖葫芦,甚至殃及子孙。农村大学生比例逐年降低,就是一个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