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孝顺故事带来的思考

(2009-03-12 03:20:13)
标签:

随笔/感悟

杂谈

我想用第一人称的方式与你分享从朋友那里听来的这个让我感动又引我思考的真实事情.

 

我几年前加入保险时就认识了小杨.他是一个拥有本科文凭的外地人.小伙子业务做得不错,人又长得精神,也很灵气.因为续保险,更新保险内容和交保险费,一年总会见上一两面.一来一往, 还谈得来.

 

这天, 他正好又上门服务.谈完正事,小杨就急切地问我能不能帮他在国外购买一种价值人民币三十万元的药.他从医生那里听说这种药可能延续身患绝症的母亲的生命.

 

我当时一听,吃惊不小,很感动. 说实话, 像小杨这样孝敬的年轻人现在不多见. 况且三十万并不是个小数目,尤其是对工薪阶层的年轻人来说.

 

我充满了好奇,于是我就和小杨展开了如下的讨论.

 

我问他: 小杨, 暂且不说这是不是处方药, 能否买到手.我想先问你,你是不是已经有这笔钱了?

 

他说: 还没有!但是只要能让我妈多活几天,我就是砸锅卖铁也要买给她老人家用! 我打算把我和我姐按揭的房子卖掉, 加上手头的一点存款,再向朋友借些钱, 应该凑得够!

 

我又问: 那如此昂贵的药可以延长你母亲的生命多久呢?

 

答: 三个月到一年不等.

 

问: 是你母亲提出的要求?

 

答:不是. 是我们想让她用这个药. 一想到我妈辛苦一辈子,还没有享过福, 就…

 

问: 那你问过你母亲她是否愿意这样做?

 

答: 没有! 让她老人家多活几天, 难道还有不愿意的?!

 

问: 那不一定哟!. 那你知道不知道母亲目前的最大心愿是什么?

 

答:看到我和我姐都结婚成家,在这座城市安定下来.

 

我又问: 既然你知道她老人家的这个心愿, 想象一下,她眼睁睁看到你和你姐把结婚用的房子卖了, 四处求人借钱, 找门路购买这种治不治之症的药 (再说, 对她而言, 这个药有没有效还是未知数), 她会以怎样的的心情渡过你们用三十万元买来的每一天?

 

做为一位母亲, 我想无论如何她是不能容忍因为她的病让你们兄妹俩无家可归,债台高筑. 这份情感的折磨远远超出病痛, 可能不但不延长生命,反而有可能促使她想尽早结束生命,以了结她的心中之苦和由此给你们带来的不幸. 你认为你母亲能够背负这个孝顺吗? 你忍心让她这样不安地离开吗?

 

做为一个独立而有尊严的人, 我想无论如何她是不能容忍因为她的病让她失去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力(尤其是她还有理智的情况下). 你们为她选择的这个有可能延续的一年甚至更短的时间, 迫使她花费掉你和你姐的基业, 迫使她背负你们的孝心而去接受她认为不必要和无意义的治疗, 除了毫无选择的治疗给她身体带来的痛苦之外, 这种她毫无退路的面对治疗给她精神带来的折磨, 你认为你母亲是在享受这份孝顺吗? 你忍心看她在生命的最后还不得不吃这么多的苦,受如此多的罪, 如此挣扎吗?

 

小杨听我这么一叨,似乎觉得有点道理, 就连忙反问我该咋办?

 

我告诉他我如下的建议但仅供参考.

 

既然你知道你母亲的心愿, 那就用这本打算买罪受的三十万去买舒服,开心和满足. 在现在情况下, 让你和你姐马上结婚安家是不太现实,  但利用这个机会可以把房子装修好,让老人家在新居住上几日,同你们一起享受, 老人看到了你们的好生活, 心理就踏实, 这样她就可以走得无牵无挂; 或者, 在身体力行的情况下, 带老人家去想去的地方转一转, 会一会想见的老朋友和亲戚, 让老人家最后的一段日子过得开开心心, 不是更好吗?...

 

最后这个孝子到底是卖房子买药还是听了以上的建议,我不得而知. 但这件事在我心理萦绕数日, 令我思考和反省,不由得想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人格独立与精神自由.

 

诚然, 小杨的善良, 对母亲的爱和孝顺, 让我十分地感动, 但同时让我觉得多少带有一点盲目性. 如果我们以爱为前提, 从实际出发,在尊重对方和维护尊严的基础上, 我们的体贴,关怀和爱护就会是恰到好处的, 赏心悦目的, 温暖如春的, 让关怀和被关怀都得到极致的享受; 同时这更体现了一个文明人的高级修养,因为它尊重的是他人的独立人格和精神自由, 进而提倡自己按自己的方式生活,也让别人按别人的方式生活.

 

孔子曰: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意思是说, 你自己不要的东西, 不要强给别人. 所以, 在我看来, 当我们想帮助别人时, 首先设身处地想一想,如果我们自己得了这种疾病,我们自己将会作出什么样的选择 – 死死得拖住生命, 痛苦地喘息, 或是将有限的时间和资源投入更有意义的事情上, 愉快地渡过最后的一段日子. 如果我们自己都不选择痛苦的拖延 , 那为什么要强加给我们的亲人呢!所以,不妨以尊重对方为出发点, 以维护对方的尊严为目的, 询问对方的意见. 千万不可盲目从事,以为自己可以主宰对方的命运,替对方做决定,把自认为正确的意愿强加在对方的身上。结果是这个自认为大公无私的甚至是呕心沥血的付出不但得不到对方的感谢和认可,反倒是怨声载道,叫苦连天; 对方的不领情,让自己也是欲哭无泪,好心遇到驴肝肺.自己和对方的面子和感情都受到伤害,后悔莫及.所以,尊重对方,尊重自己,让彼此都生活得有尊严,才是真正生活之道.

 

同时,即使“己所欲”, 在我看来轻易地 “亦勿施于人”.  也就是说, 我们也不能把自己认为好的,快乐的东西强加于人,无论是我们的长辈, 夫妻之间,儿女或是我们的朋友.虽然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帮助人,为了让对方得到好处,但我们自己想要的并不一定是对方需要的, 于己是快乐,于人有可能就是痛苦,这样强行让别人接受自己的兴趣,爱好或是某种观点,甚至是立场以及信仰等等,不但不是尊重,爱护和帮助,简直可以说是一种侵犯,精神侵犯,侵犯了别人的独立思考,自我判断,自由选择的自主权.

 

生活中这种例子举不胜举.就拿我来说吧, 我喜欢吃川菜, 觉得这种又麻,又辣和又香的佳肴,是无与伦比的.所以刚结婚那阵儿,我向先生隆重推出川菜, 一方面我拿出十八般武艺, 满腔热情地做川菜给他吃, 另一方面, 我又大力宣传吃川菜的好处,比如增加提高食欲,促进新陈代谢, 排毒养颜, 出湿防病等等…

 

起初,他吃得不多, 我想他需要适应, 过一段时间他一定会和我一样地爱吃. 殊不知我一厢情愿地只顾埋头苦做, 对方一点都不欣赏,我倍受打击,当然是不痛快. 后来先生才告诉,一开始他就是勉强地撑着吃, 因为他从小就不吃辣, 吃了川菜,胃很不舒服,身体根本就接受不了像川菜这样的辛辣食品,但看我热情无比,不好意思伤害我的积极性… 瞧, 我强要他接受我的爱好和饮食习惯,对我来说明明是快乐无比的事, 对他而言却是硬撑, 是折磨, 反而与我初衷背道而驰.如果我早早地问过他, 就不至于硬撑,从而可以避免双方的不愉快... 从那以后,我就不再做”正宗” 川菜了.

 

生活中, 我们这种盲目热情, 善做决定, 尊重不够的行为更反映在孩子教育上. 希望孩子有一个好未来, 给他合理的方向性的指导是应该的而且是必需的. 但在这样的过程中,  我们很容易忽略孩子自己到底要什么,他的Passion在哪里,往往取而代之的是极尽全力地给予孩子我们小时候想得到而我们的父母亲不能给予我们的那些,把我们没有实现的梦想强加于孩子,或是我们认为好的,有用的东西,迫不及待的给孩子,甚至有时候,是因为看到别人家的孩子这样做并且获利,恨不得马上灌给自己的孩子…

 

当然,结果是可想而知.由于孩子的被动接受,一点Motivation 都没有, 事情自然是做不好.父母觉得孩子不听话, 不懂父母的苦心, 不珍惜机会. 我们自己焦躁不安,这种恨铁不成钢的情绪传达给孩子,孩子紧张无措. 他不高兴地应付,抱怨,产生抵触态度,甚至“无情” 反驳父母说 “是你们要的又不是我想做的… 做决定之前,你们问过我吗…”父母亲花时间, 花精力, 还有财力,费力不讨好,自然很Stressful,很伤心,孩子做不喜欢的事, 觉得浪费时间,是煎熬, 是痛苦… 双方关系非常紧张. 我们作为父母, 在孩子生命中本来该是正面的, 积极的向导, 结果由于不了解孩子的心思,没有足够尊重孩子的意愿而盲目行事,反而成了孩子成长过程的消极因素,甚至成为不受欢迎的人,或者让孩子怕的人,造成双方不必要的伤害…

 

无私地与人分享自己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给予有意义的建议和帮助,在我看来都是非常美好的,但是任何从爱出发的思想和行为都应该是以尊重和维护尊严为前提,不可自以为是, 越俎代庖, 更不能强求,否则,啼笑皆非,事倍功半,不欢而散, 甚至好心不得好报,自己委屈, 别人痛苦,更为严重的是,伤害别人,伤害自己.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生活的真面目
后一篇:学会认输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