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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乡土 (在首届中俄(哈尔滨)文学交流会上的发言)

(2014-07-07 15:30:22)
标签:

乡土

本土

中国作家

俄罗斯作家

中俄作家对话

分类: 散文随笔

 本土·乡土 <wbr>(在首届中俄(哈尔滨)文学交流会上的发言)
与迟子建和阿成。
本土·乡土 <wbr>(在首届中俄(哈尔滨)文学交流会上的发言)
与迟子建。
本土·乡土 <wbr>(在首届中俄(哈尔滨)文学交流会上的发言)
与俄罗斯作家叶夫根尼·阿纳托利耶维奇·波波夫。
         
     

                本土·乡土

              ——在首届中俄(哈尔滨)文学交流会上的发言

                           陈应松

 

在托尔斯泰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时代,或许没有像如今这么多的文学名词和概念,把作家折磨得鼻青脸肿、无所适从。那时的作家只是想尽情表达他的理想,表达他的世界。但是现在,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强调视野和哲学深度。在“世界性”的蛊惑之下,人们转向本土经验寻找属于自己的世界性元素。作品的自我意识愈发膨胀,每个人企图在自己的脚下征服全球的读者。中国作家在近三十年来,受到的影响主要来自美国的福克纳和哥伦比亚的马尔克斯,这两位作家,以狭小的写作空间成全了他们成为世界性作家。在一小块虚构的土地上书写一个时代,或者一个地域,或者一部历史。在中国,莫言的道路助长了作家在世界格局下的本土意识,刺激着更多的作家效尤,这股潮流方兴未艾。

本土,是针对世界而言的;乡土,是针对城市而言的。对中国的作家来说,这两方面都至关重要。这是一种觉醒意识。这表明,当代作家知道在使用本土语言和故事的时候,能找到不同肤色、种族和年龄的知音,写作的野心变大了。本土小说是写给本土之外的人看,乡土小说是写给城里人看。

对我来说,本土是乡土的外延,而乡土才是本土的核心。

我这些年虽在城市,却尽量躲避城市,我的乡土意识是在城市的生活煎熬、它的冷漠、亢奋、混乱、无情,在浓浓的终年不散的雾霾中被唤醒的。

我写的是中国中部湖北省的一个山地,叫神农架。对此我有持久不衰的热情。我喜欢她的高度、遥远、鬼魅氛围、偏僻、寂静、美丽、阔大、捉摸不透,还有时时撞击着我的想象力的传说与神话。我书写的对象离我内心的渴望越来越近。乡土是我的梦境。但因为时代赋予了乡土另外的含义与隐喻,她的象征意义已经完全超越了“乡土”的本意。除了是我们的梦境,也是我们书写的现实,而且是非常真实的现实。不是怀念,不是乌托邦,是当下我们社会烟尘滚滚、热气腾腾、善恶恶斗的前沿阵地。因为乡土是底层的生活,是社会弱势的一方,对于作家来说,它代表的是一种价值取向,一种精神向度的关注,接近于我们文学的本质,我们国家向何处去这样一些重大的命题。底层是我们国家历经改革三十多年之后的一碰即痛的创伤,有着许多难忘的挣扎、守望和坚韧,美丽动人。

我比较喜欢山冈和森林,也喜欢峡谷中的河流。喜欢群山之间的阳光与雾气,更加喜欢即将沉入黑夜的夕阳。喜欢农民、庄稼和畜禽,还喜欢野草,喜欢在树影和村庄之上的月光,喜欢那些不声不响的让人头脑清醒呼吸畅通的风。喜欢他们用很偏远的方式演绎的生活。在我看来,他们虽然不是这个世界的主角,但是文学的主角。他们虽然穿着古旧,但是作风正派。可以和作家做局,充当作家的“托”,在繁华世界隐匿、消歇和疲惫的尽头,成为文学中重要的、正式在夜半上场的人群,就像传说中的众神狂欢。

一个作家表达他对世界的看法需要有一个假托的场景,这个场景对他来说,是可以调遣许多熟悉的人和物的。在这里,他可以获得鲜活的、让人信服的帮腔。所有的环境就是他的世界,为了写得更像真的,他有时候必须让故乡说谎。故事也许不发生在自己的乡土之上,写作者内心的语言却是真诚无欺的,他的坦诚是应该得到尊重的。为此,故乡是他最好的“托”。

乡土的一切包括恐怖的字眼也是美好的,特别成为文学之后。比如:坟地、鬼魂、荆棘、泥泞、黑夜、小路、荒芜……等等。我喜欢将作品泡在泥土和野草之中,让文字表达在沼泽中跋涉,踩着气味浓烈的腐殖质艰难行进。并且在写作中带着一点点自己制造的恐惧,与那些遽然出现的山川和人物相遇。写作是充满惊喜的事情。因为我并不是太熟知他们,所以我会创造机会与他们交谈和生活。让他们出现在那些几乎绝望的环境里,成为绝处逢生的奇迹。

中国作家对土地的偏爱似乎更甚于其他民族,可能是土地在这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显得特别金贵。加上城市对农民的国策性歧视,城市扩张对土地的掠夺,逼得农民退守到最后一小块乡土,在那里喘息、生存与终老。对乡情的迷恋,对农耕的陶醉,是许多中国作家的嗜好。上世纪八十年代,批评家们就警告说中国的先进符号在城市,乡村将注定衰败和落后下去,乡土写作是一种过时、落后、陈旧的写作,作家要书写城市,紧跟时代潮流。事实证明这种观点是对中国的无知,是对作家复杂情感的轻视。为什么乡土不屈地在中国作家的作品中闪光?有多种原因。但这也与写作的职业非常有关。写作者是手工业者。帕慕克说写作是一门中世纪的手艺。这种手工操作的特性是人的最原始的劳动,跟田间劳作无异,这就注定了作家的恋旧本性。乡土是恋旧的归宿地。作家写作的对象从来没有先进与落后、时尚与土气之分,恰恰相反,作家应该逃避先进与时尚,成为传统的紧守者。

我知道,俄罗斯作家们——无论是十九世纪还是二十世纪的作家,不经意中就写出了俄罗斯大地深厚沉重的苦难,这完全源于作家的良知和悲悯,是他们对自己国家和大地的热爱所致。我到过托尔斯泰的故乡图拉和他的雅斯纳亚·波里亚纳庄园,他对土地和人民的热爱让我感动。他说过,我的愿望是脱光了衣裳在田野上耕种。

我自己,我希望我会在大地的气息中老去,因为我的生活脱离大地太久。这种气息对出生在乡村的写作者,就是精神和力量的支撑,并且可以安放他的灵魂。把乡土搬运进作品,就像把我们一生的智慧搬运进作品。

 

                                                    20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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