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是最重要的“为”
(2022-07-19 20:47:35)
标签:
教育哲学创业 |
分类: 咬文嚼字 |
“三创”是最重要的“为”
“三创”就是创意、创新、创业,创意是创新和创业的源头,创业是所有活动的终点,它们共同解决人们的难题,是一个人事业的根据,也应该是定义“事业”的基础。因为人们要利用自己的事业为自己留下名声。
一个人有所作为,需要有“为”的动力,这个动力总体上来说首先是为了个人,但一提到到个人,就认为是个人利益,这个格局太小了,个人追求更多的是让世界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赞美,成为其他人的榜样。
被人羡慕,成为别人的榜样,是两个概念。一个有钱的人,因为他的财务上自由,经常刺激的别人,得到周围的羡慕和嫉妒,但是很难作为榜样。一些在物质上有所追求,却没有多少思想境界,不可能成为别人的标杆,即使成为榜样和标杆,也难以有道德的力量。有些人认为,能挣钱是个人的本领,但挣钱有两种方法,一是敛财,用强横和巧妙的方法别人的口袋里的钱转移到自己口袋里,个人的财富积累和聚集,对社会没有什么益处,另一种是对社会做出贡献,特别是主动做出牺牲行为,给社会带来改变,成为社会所称赞的行为,它们可以是榜样,这样的追求是“有为”。
三创它的重要贡献在于以个人的努力为社会提供想法、思想、方案和福利,不论哪种都立足于社会的进步与优化,在某些制度的保护之下,个人也因此获得相应的利益。然而,这种利益并不是这些人的真正追求,只是一种顺带的、合法的追求,而他们真正的追求是过程与创造的内容。
能够提出想法,让周围的人与自己共享,理解并且变成大家的共同行动,在思想上有新的进展,其意义在于探索未知世界,不论什么样的创意,都是新的进展。也就是说,创意就在推进社会。如果能够把已知的科学技术原理运用在生产和商业之中,变成市场可以接受的产品和服务,市场因此得到突破,这是创新行为,既开拓了市场,也为自己创造了收益,还为模仿者开拓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也是一种“为”。至于把那些分散的要素整合在一起,特别是用新的方法去开展新的服务或生产新的产品,这样的“为”更有价值了。它们的共同之处是形成了新的思想,而不只是有了资源控制能力。
一些贪官他们认为自己敛财能力、用权的能力很强,很享受这些行动,认为这是自己的本事,是有所“作为”的行动。但我不给予承认,主要的原因是他们做的这些对社会没有真正的意义,只对自己有益,对社会无益;在商业之中的一些利用政府的某些政策和制度的漏洞赚取钱财的行动,也不能称之为“为”,因为社会没有进步,没有得到优化、改进和完善。
没有创造,却付出辛苦,也不能认为这是有“为”。过去有一种说法是“世界是劳动者创造的”,其时的用语讲的是全体劳动者,其实那些简单重复劳动的“为”的意义也不大,世界因为这样的行动有所改变,但改变并不是根本的,也不是革命性的。只有那些以思考为劳动形式的脑力劳动才算是真正的“为”,或者是高级的“为”,本质意义上的“为”,也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而那些重复的行动,是低等的“为”,没有办法成不领导阶级。只有具有这样的明确的认识,才能有效地激励人们的行动方向。
人类需要公平,也需要公心,需要做别人不想做,认为吃亏的事情,他能以自己的牺牲去做在别人看来成本过高、无法用收入补偿的事情,有这样的心态与行动的也是一种有“为”。广义的说,创新也是这种“为”,因为创造性的劳动是使用了全新的方法,产生更高的资源效率,因为这样可以减少资源投入,节约资源是使社会变得富裕的根本,可以让过去难以降低的成本,通过创新让成本下降,进而解决了以前社会不曾解决的问题。从本质上说,是思想的进步,让社会更加公平。
从这个意义上说,“为”是一个人的付出获得了市场中顾客的解放,进而所有顾客获得了这种福利,变成了人类的解放,称这样的行动为有“为”,社会因一人的努力而进步。但是,如果社会只是允许,经常把人们的这种公心下的结果给没收,就是限制和淹没这些人的付出。也有社会会只鼓励人们做简单地付出,而没有付出者的收益,这是极端社会的赞扬,长期会被社会识破,只让战士们在战场做出牺牲,而没有个人实现,“为”是不可靠的,需要两者结合,不可过度偏废一方。
有“为”,不仅要有意义的行动,行动还要有结果。有结果,才可以评价“为”,没有结果,其意义无法最终得到评价。“有为”是一个重要的评价,“老有所为”,是对老人行动的号召,也是对老人这种资源的挖掘,也是对社会有意义的动员。社会逐渐应该形成一个机制,当一个人被认为此人“有为”的时候,此人应该一生得到了最好的评价。“三创”就这是这样的“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