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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妙计治房价

(2012-05-03 14:13:58)
标签:

房价

科学发展观

市场经济

家居

分类: 社会经济

两条妙计治房价

董笑言

 

    大家都知道,炒房是房价飞涨的主要原因。但是至今还没有拿出令人信服的治理炒房的办法,以致于让人们怀疑政府治理房价飞涨的诚意。

    另一方面,目前各地政府出台的治理房价的措施,大多与行政命令、户籍等非市场因素联系在一起,根本就是临时治表不治本的措施,不可能持续下去,不符合党中央和胡主席科学发展观和科学执政的理念。

    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治理房价措施,只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才能一劳永逸。

    本人提出两条措施,可称妙计,足以治理炒房者,而且是可以永久使用的市场经济调控办法。

    第一计,治理炒房者。不限制任何人买任何房,但是房屋买卖需要课税,具体来说,无论买新或旧房,从买房日算起第n年卖房的话,10年内课税为房价的(120-n*10)%,多于10年时,课税则为房价的10%。或者说,如果买房后第1年要卖房的话,就要课税110%,第2年卖则课税100%,第3年卖课税90%,。。。。。。第11年起,卖房课税一律10%。仅此一项可以立即抑制投资性购房。因为如果是刚性需求购房,一般不会买房后很快卖房,而投资者则都是会在短期内出手的,这个课税制度下,短期内肯定无法获利,基本要亏损。

    第二计,治理已经买房做固定资产者。不限制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买新或旧房,但是每套房每年都要收税,课税额为房价的1% (这是美国多数地方的房产税额度)。这样,即使有钱,家庭也不会把大量买房产作为主要投资项目。但是,地方政府要把从房屋课总税收入的50%,平均分配到每户户籍居民,这样对于有一套房子的居民来说,可以抵消多数房产税支出。

    有此两计,房价可降50%以上。

 

 

 

 

    当然,作为负责任的政府,对老百姓,即使是投机者,也不能不教而诛,需要对已经买了房的炒房者有不赔或少赔的退出机制。这可以用以下几个补充条款来执行:

   (1)对已购房者的善后措施。对于制度实行之日前购买的新或旧房,实行本制度的5年内,每年房产税作为固定资产必须按1%房价征收,但是如果出卖,课税只采取原来卖房过户采用的税率。实行本制度以后6年开始,出卖房屋课税将采用上述第1计卖房课税条款

   (2)房价的计算。所有课税的房子,房价都要按照当年对该房子的价值估算进行,在没有估算时,则按本地段政府核算的均价计算;买房后,廉租房如果不退回,其课房产税时的价值按该区位商品房均价计价。

   (3)上述措施100年内保持不变。

    以上仅两条市场经济调控,不损害任何低收入群体,不损害无户籍人员利益,就可以强烈地导致房市降温,不需其他非市场措施。房价下降的原理在于:

   (1)已有房在手的炒房者极力想在5年内把房子卖出去,否则因为期望房价下跌,面临收益减少甚至亏损;已把房子作为固定投资的业主,首先因为要负担大家都要负担的房产税,其次也想赶在5年大限到来之前,卖掉房子获利。于是也想卖出房子;另外房屋刚性需求者,则要先租房观望,而买房投资者则不再有购房投资的需求;综合考虑起来,需求量和成交量将同时下降,直到找到供求平衡点,那时买房者也仅有刚性需求者而已。

   (2)因为房产税收入的平均分配,使得有些刚性需求者将以租房作为过渡,因为房产税分配可以抵消很大一批家庭的租房租金,直到刚性需求者的收入达到一定的水平,才会考虑购买自己的房子。而只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因为房产税的平均分配,可以抵消部分房产税指出,甚至超出,于是也不会再有购房的冲动。

   (3)因为购房者群体大为减少,而卖房者不仅众多,而且还急于出手,导致供大于求,房价会降低到群众可以接受的房价工资比。以平均北京家庭收入为9万元计算,购买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只需要15年的奋斗,折算成总数约为135万,于是每平米不超过1.35万元的北京5环内平均房价将是以上治理措施最不济也可达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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