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招生简章
(2008-12-05 14:49:33)
标签:
教育 |
分类: 阳光案例 |
招生对象:
(一)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二)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二、培训内容:
l、基础理论:基础心理学知识、社会心理学知识、发展心理学知识、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知识、心理测量学知识。
2、技能操作相关知识: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验技能。
教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三、培训方式、时间
1、远程培训:开通网上教学,享受网上考试、练习系统及辅导资源等。
三级咨询师不少于720学时,二级心理咨询师不少于520学时。
2、面授培训:每周六、周日全天或周一、三、五晚上上课
三级心理咨询师不少于720学时,其中集中面授200学时、网络学习520学时
四、培训优势及后续活动
五、报名所需证件:
报名时须携带近期免冠红底1寸照片5张,2寸照片5张,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二份。
报名时须携带近期免冠红底1寸照片5张,2寸照片5张,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