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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星级到底该由谁评定

(2011-09-01 07:42:24)
标签:

中国

快递服务

评定

国家邮政局

主管部门

杂谈

分类: 经济随笔

昨天,国家邮政局正式下发《快递企业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全国8000多家快递企业将按照服务评价、服务时效、人员素质等综合条件,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四个等级。国家邮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就是要做到让消费者能够分清快递服务的层次,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期望值来选择快递服务,做到物有所值。

在邮政快递业务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时下,开展快递业服务评价就象景区、酒店的星级评定促进了行业的规范一样,是部分民意的表现,积极意义不可小视。可是,快递服务星级评定的必要性不等于说快递服务星级评定就没有问题,相反,里头还大有文章,叫人不语不快。

首先,眼下的快递服务星级评定和旅游业星级评定明显不同,前者的主办机构涉嫌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换句话说,快递服务星级评定的实质就是由一家快递企业(中国邮政)去评定其它快递企业的星级(甚至也包括认定自己的星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一方市场主体都无权对其它竞争主体进行权威认定,更别说除了认定别人还认定自己,此举必然导致排斥竞争现象的发生,于提高质量质量和降低服务价格反而不利。更有甚者,由于评定权被一方所垄断,即便评定本身不收费,但无法排除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的发生,最终因此形成的灰色成本,最终还是得消费者承担。

其次,撇开裁判员运动员混同不论,由服务上好的去评定服务次等和劣等的快递企业或许还说得过去,有利于快递服务质量的“传、帮、带”,但现在的问题是,身为评定主体的邮政局自己的服务都好不到哪去。日前,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发布了今年上半年邮政服务质量分析报告,快递业务问题申诉占邮政业总申诉量的95.7%,其中,快递业务申诉问题中,延误问题的申诉仍然占到第一位。而与之相反,一些民营快递企业却普遍受到消费者的好评。这充分说明,邮政局主导快递服务星级评定还明显“功力不够”。

最后,在任何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领域,让消费者用脚说话就是市场的优胜劣汰,比什么外部力量干涉都要管用。一来,主管部门不可能掌握消费者所历经的一手信息,消费者想什么他们根本就不清楚,主管部门的脑始终都高明不过消费者的脚,这是市场定律,由不得谁否认;二来,把对快递服务星级的评定权交给消费者也不是什么难事,多少年来,任何知名企业的名声都是靠消费者的口碑垒起来的,而不是主管部门的奖杯捧起来的,消费者的口碑赛得过主管部门的奖杯。不容忽视的还有,由消费者来主导星级评定,还不会发生权力寻租和权钱交易,何乐不为?

 

 

 快递星级到底该由谁评定该炮轰的不是茅奖而是作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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