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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影子银行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简称“107号文”),其中明确对信托机构的监管:信托公司被禁止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
丁建萍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在信托产品频频暴露兑付风险的背景下,监管层此时下发107号文,目的非常明确:整顿影子银行,斩断风险责任不清的信托通道业务,防止金融体系出现系统性风险。
通道业务是信托主流业务模式中的一种。因为项目、客户两头资源都掌握在银行手中,信托只是利用牌照功能给出资源配置的方案,甚至形式上过一下账而已,所以对信托公司的管理水平、专业水平要求较低。在信托资产快速增长的2007—2010年间,多数信托公司都依赖于此业务模式。
信托通道业务大部分对接的是银行“资金池”,这个模式初衷是好的。信托公司希望把投资者的短期理财需求和各种项目的长期融资需求相匹配,也就是让资金池对接资产池,进而通过灵活的产品形式降低募资成本,并且凭借资金集约化管理来降低运作成本。
然而,恰恰因为资金池的投资期限通常比资产池的融资期限要短,一旦资产池中的项目出现问题,特别当经济结构处于调整时期,项目风险将直接传导到资金池,导致募集资金无法“接力”,面临兑付困难。这也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部分原因。
107号文出台后,信托公司自己的资金池受到冲击,但存量规模不大,影响有限。对信托公司来说,加快转型是关键,通道业务不能维系下去了,要想生存只有积极开展主动管理业务。
我们转型得比较早,我认为通道类业务既没有技术含量又有政策风险,因此模式不可持续。信托公司的发展还是应该回归资产管理主业,也就是去通道化。无论是培养具有投资管理能力的团队,还是积淀客户市场,都是需要时间投入的。信托转型,晚做不如早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