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7】庄学“象外求道”、“得意忘言”、“道不可言”论——《注译》选之八
(2012-09-14 11:20:18)分类: 《庄子复原本注译》(庄学三书 |
庄学“象外求道”、“得意忘言”、“道不可言”论
——《庄子复原本注译》选(之八)
张远山
道家认为“人不能尽得道体,只能略知道术”,遂有“象外求道”论,“得意忘言”论,“道不可言”论。三者均谓“道体”,倘若误系于“道术”,则其义难明。本文分列于下,略加辨析。
一 庄学“象外求道”论
黄帝游乎赤水之北,登乎昆仑之丘而南望,还归,遗其玄珠。
使知索之,而不得。
使离朱索之,而不得。
使喫诟索之,而不得也。
乃使罔象,罔象得之。
黄帝曰:“异哉!罔象乃可以得之乎?”
今译
【辨析】
“玄珠”,“道”之变文。义本《老子》“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罔”,通“亡”、“无”。“罔象”,隐喻“无物之象”。义本《老子》“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大象无形”。
黄帝先是运用心知(“知”)、眼睛(“离朱”)、舌辨(“喫诟”),从名相、物形、言辨之中寻觅天道,均不能得;最后超越物形(“罔象”),终于领悟天道。
领悟天道,就是领悟天道遍在永在万物。领悟天道,并非尽得天道,而是终极信仰天道,永远顺应天道,决不违背天道。
二 庄学“得意忘言”论
庄子曰:“……筌者所以在鱼也,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也,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也,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
今译
庄子说:“鱼笼用于捕鱼,得鱼而后忘笼;兔网用于捕兔,得兔而后忘网;言语用于达意,得意而后忘言。我如何找到忘言之人而后与之言语呢?”
【辨析】
《外物》末章,“庄子曰”三字总领下文,直至篇终。从“人有能游,且得不游乎”,至“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均为撰者所引庄子之言。旧多未明,而将“得鱼忘筌,得兔忘蹄,得意忘言”误视为庄门弟子之言。
“筌”、“蹄”喻“言”,即“道术”;“鱼”、“兔”喻“意”,即“道术”之“意”。
“得鱼忘筌,得兔忘蹄,得意忘言”,即得“道术”之“意”,忘“道术”之“言”。
得“道术”之“意”,就是领悟“道体”遍在永在万物。
忘“道术”之“言”,就是超越难以尽言道体的语言之局限,抵达对“道体”的终极信仰。
一旦获得对“道体”的终极信仰,即可丧忘“道术”的具体之言。
三 庄学“道不可言”论
夫子曰:“……世之所贵道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而世因贵言传书,世虽贵之,我犹不足贵也,为其贵非其贵也。故视而可见者,形与色也;听而可闻者,名与声也。悲夫!世人以形色名声为足以得彼之情。夫形色名声果不足以得彼之情,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而世岂识之哉?”
今译
夫子(庄子)说:“……世人之所贵重称道的,是书籍。书籍不过是言语,言语另有贵重。言语贵重的,是言语之意,言语之意另有追随的实体。言语之意追随的实体,不能用言语传递。然而世人因为贵重言语而传承书籍,虽然世人认为言语值得贵重,我仍然以为不值得贵重,因为世人贵重的言语并非值得贵重的实体。所以视而可见的,只是形与色;听而可闻的,只是名与声。可悲呀!世人以为通过万物的形色名声足以得知彼道的实情。万物的形色名声果真不足以得知彼道的实情,所以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然而世人岂能认识这些呢?”
【辨析】
《天道》第五章,章首“夫子曰”领下整章,其义全合内七篇,不合老学、孔学,可证撰者为庄门弟子后学,故称庄子为“夫子”。旧庄学或盲从郭象,认为外杂篇均为庄撰,误注本章“夫子”为庄子称老子、孔子,误视本章为老子之言、孔子之言。或以为外杂篇非庄所撰,而未明“夫子曰”即“庄子曰”,误视本章为庄门弟子后学之言。两者均将这一重要庄言,视为非庄之言。
《老子》“名可名,非恒名”,言“道”不言“物”,乃谓“道不可名”,非谓“物不可名”。庄子“言/意”之辨,同样言“道”不言“物”,亦谓“道不可言”(魏牟版《外篇·知北游》),非谓“物不可言”。至人不得已而假言,仍不能“尽道”,故当得悟至人论“道”之真意,丧忘至人论“道”之假言。
公孙龙“指不至,至不绝”(魏牟版《外篇·惠施》),言“物”不言“道”,乃谓“能指(名)不能抵达受指(实)”,即谓“言不能尽物”(其义亦甚精深),非谓“言不能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