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怀旧长篇小说《胎记》(77)

(2008-07-27 04:35:28)
标签:

杂谈

分类: 小说
10.
簸箕河绕过野鸡岭,七冲八拐,便到了金觉寺。
金觉寺是一个村子的村名。当然,也有寺庙,只是香火不再旺盛。

这是地处辽南的一个村庄,全村几十户人家,散落在金觉寺的沟沟岔岔和河畔四周。金觉寺最阔的人家,是宝和堂的主人陈之圃。陈之圃是这一代远近闻名的大善人,所以每当闹了饥荒,附近四处的灾民便向这里蜂拥而来。在宝和堂门前的广场上,陈之圃搭起了粥棚,衣衫褴褛、饥肠辘辘的灾民们口里一边念叨着陈善人,一边向粥棚奔去……

又是放粥的日子,陈之圃家里却出了一件事情——老太太身边的一个叫云香的丫头跑了!听回来报信的人说,是去了北阳了,找她的相好的童旺生去了!
陈之圃皱皱眉头——唉,早该想到。

童旺生曾经是陈之圃家的长工,老实巴交的,话很少,活干得却常常多出来——多出来的那份常常和老太太房里的丫头云香有关。于是老太太常常在鼻子里哼出几声,说:“蔫巴人,出事也没个刚性……”陈之圃便在一边说:“我看他俩倒挺……”话没说完,他又咽了回去,因为老太太不高兴了。

他知道,老太太已经暗暗地将云香许了人家,那人家是榆树屯富户老李家的一个傻子。陈之圃实在不赞成母亲这样做,但他不敢多说话。
但是老太太把蔫巴人童旺生看走了眼。头年春上,刚过了二月二,童旺生就辞了多年的活计,去了北阳。老太太注意观察了一下云香。云香不动声色的样子让她有些摸不找边沿儿。死丫头!想什么呢?

现在好,人没了,跑了,自己找汉子去了!老太太一边骂着“死丫头”,一边在屋里寻摸着,看丢了什么东西没有——结果不但没丢,倒多出几块大洋——她想起来了,那是春上去金觉寺进香时她给云香的。她想起来,自从她不知从哪里听到,要把她许给李家傻子的事后,再看自己时,眼睛里隐隐地透着一股怨气……

就这样,16岁的邵云香只身爬上一辆火车,来到了北阳。
当时的北阳一片混乱。日本人尽管口里高喊着保卫满洲国,手中拎着的已经大部分是细软和首饰了。那天,邵云香从火车站出来时,看到一车车的伤兵正从闷罐车里被抬出来,空气中弥漫着酸臭的气息——那是伤兵身上的味道。邵云香一阵阵作呕。

邵云香挎着小小的包裹,一路打听着,一路向东走去。
终于,她看到了高高的城墙,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旺生,我来了……

北阳的方城东北方向城墙根儿下,从同治年间开始,就形成了一个日益庞大的菜市场。开始,是一些城郊的农民将自己种的菜推到这里来以菜换油盐,后来,城里人看到了这是桩买卖,便开始动起脑筋,早早来到这里,从农民手里低价买来大宗的菜,然后推到城里转手卖出。菜市场就这样形成了。

清晨,放眼看去,从城墙下一直向两边延伸,坡坡坎坎的地上,到处是挑子、柳条筐、独轮车;穿着抿裆裤的乡下人和同样穿着抿裆裤的城里人进行着近乎原始形式的交易。接着,货币开始进入交易;接着,菜市场吸引了更多的外地人来到这里。这些人勤劳、狡黠,很快在这里站稳了脚跟。每天早上,侧耳听去,山东的、山西的、河南的、河北的……各种口音混杂在一起,北阳城东北角城门楼下一片喧嚣。

到了光绪年间,这里已经是一个极其庞大的蔬菜、果品、家禽、鲜蛋齐备的市场了……
张作霖时期,有轨电车从城墙下轰轰驶过——但最初的还不能叫电车,因为那沉重的车体是用几匹马拉着走的……

1931年9月18日,随着南满铁路的一声爆炸,这座百年古城的城墙上插上了膏药旗……
日本人为了控制占领区的经济,以更有效率地对中国人进行敲骨吸髓,在方城的东南角建起了一座厅式的菜场,强令业主搬迁到此。在这些业主中,有一个来自辽南金觉寺的人:孙喜财。孙喜财在这里已经干了多年,有了自己的小店,专营蛋禽。

店名是请四平街里一家笔局的掌柜的给起的,叫“同发恒”。孙喜财在回家过年的时候,碰到了宝和堂的长工童旺生。正愁找不到合适店小二的孙喜财,便怂恿童旺生过了年就跟他走!“你是晴天俩人,阴天就一个,趁着还没有讨到老婆,到老皇城开开眼,还挣点钱,要是呆惯了,就在那找一个……”

童旺生不是不想去,是有邵云香绊着腿。
终于,他把这件事和邵云香说了,并焦急地等待着她的回话。几天以后,邵云香趁着他牵马的工夫,悄声对他说:“你快走,我后头就到……”

现在。邵云香终于来到了这里。一对爹娘早逝的孩子相依为命,一直熬到小鬼子投降,一直熬到“国军”兔子一样地弃城而走……1949年,也就是解放军进城后的第2年,两个人结婚了。

他们唯一的遗憾,就是邵云香始终不能怀上孩子。在人们的劝说下,两个人决定请郎中看看。在去“同济堂”的半路上,邵云香突然不走了,还落了泪。
“咱们不去了,不去了……”童旺生说。
邵云香笑了,两个人回店里了,继续当伙计,挣钱、过日子。
两个人绝对想到了一块——我们谁也没有病!

接着就是抗美援朝,就是就是“三反”“五反”,接着就是“公私合营”……1956年,孙喜财的“同发恒”公私合营了,每月吃着利息,还常常到区里去受区领导的接见、表扬。而店小二童旺生则在1958年成为南关副食商店的一名店员。
此时,童小非已经5岁了。

1953年4月,刚过清明节的一天凌晨,邵氏家窗玻璃上被一粒小石子敲了一下,接着她听到了院子外传来柔弱的哭声。她听出来了,这是婴儿的啼哭。几年了,没有孩子的她,对婴儿的哭声非常敏感。那时候,大多数人家的孩子出生还都在家里。每当有谁家的孩子出生了,邵氏便欠开一道门缝,听着那婴儿刚刚从娘肚子里爬出来的哭声……

她知道,很快,这家的窗子上将会挂上一块红布,过往的人便都知道了,这家有坐月子的。最有意思的是,如果哪家的孩子在月科里爱闹夜,哭个没完没了,这家就会在路边的电杆上或者树上贴一张纸,纸上写着——天黄黄,地黄黄,我家有个哭夜郎;过往君子念三遍,一觉睡到大天亮……

邵氏披上衣服来到院外,便看到门边的一块大石头上,放着一个包得严严实实的孩子——从孩子露出的一部分脸庞看去,他(或者她)刚出生不久……邵氏在一瞬间就明白了,这是弃婴。她看看四邻,都没有醒哪。她的心嗵嗵地跳起来,她几乎是扑过去将孩子抱了起来,一阵风似的进了屋子……

童旺生也明白了,跳下炕就出了屋。天亮后,他出了院子,半小时的工夫,他拎着高干粉回来了。
看着吃饱后香甜地睡着了的孩子,俩人笑了。
“咋办?”邵氏问丈夫。
“比我们俩的命还苦,留下吧……”

接着就办理领养手续,接着就是搬家,接着就是童旺生调转单位。接着,他们给孩子起了名字——就叫童小石吧,在石头上捡到的。童旺生说。邵氏说,听你的,石头也硬朗。到了儿子长大上了学,受到全年级老师的喜欢的时候,班主任,一个年轻的姑娘来到童家,说:“我想给他改一下名字,征求一下父母的意见……”

“老师也是父母,您改什么我们都喜欢。”邵氏想,老师给改名,就等于给起个新名啊!
从此,同小石有了新的名字——童小非。
“这‘非’是啥意思?”老师走后,邵氏一边看着正在写作业的儿子,一边小声问童旺生。
“非常,非同小可,打小就不一般的意思。”上过扫盲班的童旺生说。
“好,还是这个名字好。”

关于童小非的身世将来告诉不告诉他,俩人正经商讨了一阵,但没有商讨出俩人都觉得妥当的结果。最后童旺生说:“走一步看一步吧。孩子要是出息了,就啥也不说;要是不学好,就点点他;要是彻底坏了,就全告诉他……”
邵氏想了想,便点头了。点头过后,立刻就感到,操心的日子在后边哪。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邵氏便发现自己的儿子招女孩子喜欢。不论是学习小组的学习,还是课外活动,自己的儿子身边总会有几个女孩子围着——而且大都是长得很水灵的女孩子。那时一年级的学生放学回家要手拉手的,当然,一般走到半路,这手自然就分开了。但是和儿子拉手的女孩子就是不松手,这引起其他同学那朦胧的嫉妒,便开始发起讥讽的进攻。

自己的儿子也懂得了羞涩,尽管还很朦胧,但毕竟女孩子是梳小辫的——童小非就是通过这个来判定男女不同的。所以他红着脸试图挣开女孩子的手。女孩子瞪着一双大眼睛,扭头看看周围同学的叫喊,笑了,冲着叫喊的同学说:“气死你们,气死你们!”同时把童小非的手攥得更紧。童小非情急之下,便用力掰开女孩子的手,女孩子愣了愣,张开嘴哇的一声哭了。

说来也巧,正好女孩子的妈妈来接女儿,正看到自己的宝贝女儿哭眼抹泪的,便问怎么回事。女孩子一边哭一边用手指着站在一边红着脸的童小非。母亲不再细问,上去便推了童小非一下,童小非一个趔趄倒在地上,愣愣神儿后也哭了起来。
接下来就有意思了,女儿在妈妈身后对着妈妈又推又打,嘴里还说着“坏,坏,你坏!”
母亲彻底傻了。

晚上,那位母亲领着自己的女儿来到童家,一再的赔礼道歉,弄得邵氏反倒不好意思起来——这么屁大点的孩子的事,这是何苦呢!那个女孩子从此几乎长在童家了。有时候,两人玩着玩着就睡着了。这时女孩儿的母亲来了,嗤嗤地笑着说:“大嫂,咱们就给他俩做个娃娃亲吧!”
屋里一片笑声。

但娃娃亲不论是玩笑还是正经的,都没做成——不久,女孩子家搬家了。走的时候,女孩子拽着童小非的手哇哇大哭,说什么也不肯走,童小非可能是受了女孩子的感染,也哭起来,弄得大人们红着眼圈看着他俩笑。

几年过去了,当女孩儿被母亲领着再来这里串门时,看到童小非就不说话了,只是用眼睛偷偷地瞄着他。童小非问邵氏:“妈,她是谁呀?”
邵氏和女孩儿的母亲都笑了起来。

眼看着自己儿子一天天长大,邵氏的烦恼也一天天增多。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他对自己只身一个的疑惑,邵氏常常在心里打鼓——也许说不定那一天,儿子满脸是泪地冲进来,说:“我知道了,我是捡来的!你们不是我的亲爸、亲妈!”
唉,真有这么一天,我们该怎么办呢?

小非亲妈留下的东西,邵氏越来越不敢看了,后来索性,她把她塞进箱子里。有时她甚至想过,把它烧了吧,那信,那小衣裳,那个银手镯……但一看到或一想到儿子那张清秀的脸,那听话的样子,就把这个念头又打消了。
留着吧,还是他爸说的是,那是孩子的遗产,咱们不能动的。

最后,两个人商定,只要儿子继续这么懂事,这么有出息,就等我们俩最后一个咽气那天,再告诉他吧。那时候,他的年龄恐怕和我们现在的年龄差不多了,能经受得住了……
邵氏最喜欢回忆的是童小非还是幼儿的时候,晚上睡觉,即使是睡着了,他的小手依然握着她的衣服的某一处,决不放开。每每想到这里,邵氏便觉得心里甜甜的。

血统,血统是什么呀?他的那位母亲,为了脸面宁可去寻短见,也不敢为了孩子坚持活下来,这血统怎么没用了呢?找个说得过去的理由——我不是因为穷。换了我,我会吗?唉,别埋怨人家了,个人有个人的难处。况且人家把这么一个好孩子给了你!

翟小宁来了以后,邵氏的心里又涌起一股酸楚——我和我们老童就是这个命了,好像就是为了保护别人家遭了难的孩子来到世上的!
唉!

现在,1972年农历节气中的小雪这一天,邵氏不再感叹,不再忧心忡忡——手里的缎子面棉袄就要做完了,就剩下襻扣了。过两天就是礼拜天了,让欧阳过来,让孩子试试。再过几年,这七仙女似的姑娘就是我们老童家的媳妇了。
老童啊,你家上辈子烧了多少高香啊……

外边,院子门响了。邵氏知道,儿子回来了,刚才吃过饭就匆匆的走了,又干啥去了?邵氏觉得这几天儿子特别反常,在自己的屋子里一点动静没有,可一见到他们,就是满脸的笑,有些笑好像是硬挤出来的!何苦呢,你不笑,妈就不好好缝这件棉袄了?切!再不就说一些一点也不好笑的笑话,傻小子,别看没血缘,倒挺像老童,嘴不行。

儿子懂事了,知道讨爹妈欢心了。
想到这里,邵氏手中的针线走得更欢,针脚缝得更密。是啊,这是给谁做的呀?是自己将来的儿媳!想着想着,又想到了自己的儿子,邵氏的嘴里便轻轻地哼起了小调——

小白菜呀,
地里黄啊。
两三岁上,
没有娘啊。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