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情与法之间的市场管理者
(2010-08-17 15:41:15)
最近,美国一位“柠檬水女孩”的故事引起中国式的解读。这位俄勒冈州的7岁女童小朱丽在一个集市上售卖柠檬水,因没有卫生许可证而被当地市场管理人员驱逐。此事件由于网络的发酵在美国甚至中国都引起一场舆论风波。
应该说,中国人之所以如此关注,是因为在中国,相关职能的“城管”已经被符号化甚至是污名化了。但不一样的是:中国某些城镇城管在执法中之所以引起公愤,从而变成影响政府形象的公共事件,主要并非是因为其执法太严格,不通人情,而是执法中对私权利的侵犯,主要是对摊贩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侵犯。而在“柠檬水女孩”的故事里,管理人员严格分清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界线———
对法律授权的管理行为,如要求卫生许可证,他大胆地行使;而对授权之外,决不敢越雷池一步,更不敢用暴力对待小女孩及其母亲。
为了平息舆论,有时政府不得不折中一下,以求在人情和国法中取得一种平衡。比如这一事件中,该郡的长官一方面肯定卫生检查人员是依法办事;另一方面又说他们要有“专业的判断力”,应该给小女孩一个例外。
然而,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要让一个政府管理人员在情与法之间很好地把握分寸,其实并不容易。如果一个7岁小孩卖柠檬水可以不用办证,那么是不是所有的未成年人做买卖都不需要卫生许可?如果这样引起公众健康受损,谁来承担责任?
美国网民对这个市场管理人员的口诛笔伐,绝非这些人认为美国市场不需要卫生许可制度,而是因为他们对公权力有着天然的警惕性。但由于现代社会市场化程度很高,商品、人员、资金的流动范围越来越广,流动量也越来越大,这就需要政府的监管力度更大。如此,政府管的事情越来越多也是情理之中的,那么,当公权力过于强势时,它会不会伤害个人的权益呢?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普遍困惑。以食品卫生监管为例,在市场化程度不高的农耕社会,普通的消费者能凭借经验判断出食品的安全程度。比如在古代一个小镇的集市上,开饭铺和开药店开酱油作坊的,几乎是历代相传下来的,当地人对其知根知底。而四周的农民来叫卖自家的猪肉、羊肉和鸡鸭,以及果园里摘下的果子,这些食品的来源,多数消费者是清楚的,因此没必要政府派管理人员给他们办证。和笔者一样在农村长大的许多同龄人恐怕有过类似小朱丽的创业经历,少年时曾将自己在水田里捕捉的泥鳅、自家果园的果子拿到集市上叫卖挣学费,并没有被什么人驱逐。
但今天多数人处于陌生人社会里,政府对市场特别是食品市场显然不能像过去那样无为而治,但监管权力一大又会带来副作用,这是社会发展带来的必然烦恼。如何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副作用呢?一是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制度要完善,公权力是有寻租冲动的,像美国网民对那位市场管理人员不依不饶其实就是公民对公权力持续的敲打和提醒。二是就如该郡长官所说的那样,要有
“专业的判断力”,比如看到一个农妇从乡下挑来一担新鲜的桃子进城叫卖,很容易判断食品的卫生是没问题的,定要让人拿出卫生许可证显然有故意刁难的嫌疑。当然,特例不能成为通例,怎么办?那么政府完全可以在管理制度上做更合理的设计,比如规定未成年人摆食品摊可以申请减免卫生许可证费用,但许可证一定要有,这意味着无论成人还是小孩做买卖,卫生都应该达标,也都要接受监管。
“柠檬水女孩”的故事,对中国的市场管理者应当有所启示。 (十年砍柴 知名网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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