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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要提高反蹝忽悠蹞能力

(2008-10-12 15: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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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代表来视察就带去看“先进典型”……10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直言,某些政府部门如此“忽悠”人大代表,实在不应该。(10月11日《新快报》)
    政府部门 “忽悠”人大代表是一个行政痼疾,几乎哪个地方都免不了多少存在。这一方面是出于政府部门 “报喜不报忧”的行政惯性使然,另一方面,不论是对人大代表还是新闻媒体,都普遍存在着排斥心态。但在笔者看来,更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人大代表这么轻易地就被“忽悠”了?
    不妨以周庆强举的一个例子作为剖析的范本。“有一次,代表去视察一条河的整治情况,发现河里多了很多鱼,工作人员告诉代表,因为河水变清了,所以鱼儿也来了,谁知后来群众向我们反映,那些鱼全是工作人员放进去的!”——— 人工放鱼来显示整治情况良好,这样的骗局无疑是很拙劣的,但为什么代表们竟无人识破呢?
    我想,这可以说明两点:第一,这些代表此前对这里的情况是一无所知的,两眼一抹黑,自然是看到什么是什么,根本就不会去追究是真是假。第二,这次视察毫无疑问肯定是事先就商量好的,并且是由政府部门“精心安排”的。如果人大代表的视察工作总是这样,在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大张旗鼓地“主题先行”的话,这样的视察究竟是视察什么,能发现什么问题,以及监督效果如何,显然不能让人有太高期望。
    政府部门“忽悠”人大代表,固然需要批评、改正,但不能指望政府单方面的自律,人大代表也需要通过改进工作方法和监督机制,来提高自己反 “忽悠”的能力。             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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