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小商贩不再『围追堵截』叫好
(2008-08-04 14: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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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朱海滔
日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将“给小商贩临时经营场所”纳入地方性法规,指出政府对待小商贩不应一味 为了打造城市形象,各地一直以来都把严管小商贩作为重点。于是,我们常常看到,城管与游动摊贩之间上演“ 其实,无照经营的小商小贩大多受制于自身文化、技术水平而找不到工作,为了生存不得不流落街头叫卖。于是,非法占道经营,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同时阻塞交通,增加城市的脏乱等现象普遍存在,从而影响城市文明形象。而城管为维持城市秩序,整顿不规范行为,对无照小商贩纠偏当然就在法定之中了。 但是,对流动商贩的管理,一直都是城管人员每天面临的棘手问题,市容管理和马路摊点之间的矛盾,成为现代化城市里一道极不和谐的街景。可另一方面,城市路边摊的存在,不仅是这个群体本身的生活需要,也体现了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需求。它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服务功能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它是不可代替的。而一个拥有现代城市管理和发展理念的城市,应懂得对城市小商小贩宽容,懂得如何发挥小商小贩的积极性,以增强城市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又最大限度地避免小商小贩因乱设摊点而给城市带来不良形象和影响。 浙江立法对小商贩不再“围追堵截”,给小商贩提供谋生空间,小商小贩们从此可以告别提心吊胆、战战兢兢的谋生日子,大大方方、踏踏实实地做买卖。这既有利于解决生活困难者的谋生问题,体现政府更多的人性关怀,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又有望为城管执法困局提供良好的解决之道,让街头不再上演“大盖帽”与游动摊贩之间“猫捉鼠、鼠戏猫”的荒诞剧,使政府形象得到改善。这一做法也将使城市的马路市场不断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经营之路,是一种科学、务实、人性化的城管理念,是城市“以人为本”的善政,值得我们为之叫好,值得各地学习和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