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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点甜头,请把剩饭兜走

(2008-07-24 14: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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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毕诗成

  “吃不了兜着走”——— 现如今,这句话更习惯于在对人撂狠话的时候被拿来用用,至于在餐馆里真的 “吃不了”,“兜着走”的就不多了。一来腰包阔了,不操心“吃了上顿没下顿”;二来脸皮薄了,剩菜事小面子事大;三来手头懒了,又包又带又加热,麻烦。于是乎,点起菜来“没完没

了”,不把天上飞的地上走的草窠蹦的水里游的点全了誓不罢手,不把大桌子搞得上三层下三层总觉得脸上没光。至于吃少剩多,处理起来也是相当“潇洒”:哈哈,人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点残羹……

  说起来个个咬牙切齿,陋习,绝对是陋习!但做起来人人不含糊,愣是不愿从“陋习”中除却自己。有高人曾出高招,建议餐馆对就餐浪费者罚款,却一把摸到了老虎屁股上——— 食客就是上帝,吃多少点多少都花自己的银子,凭什么你餐馆咸吃萝卜淡操心,轮几天也轮不到你来罚款不是?悠悠万物,民权为大,于是乎,这高招基本全面“搁浅”。

  大禹治水,亦知道光靠“堵”不行,还得会“疏”。用俺的理解,就是霸王硬上弓不行,有时候得动点小心眼,“引诱引诱”。咱国人不是算计功力第一吗?那就往这痒痒处挠——— 给你点甜头,让你觉得占了大便宜,然后高高兴兴、快快乐乐甚至屁颠屁颠地主动要求把剩饭“兜走”。从这个角度一想,西安市未央区百家餐馆推出的“把剩饭菜打包带走,餐馆就给这顿饭花销给予相应打折”的优惠举措,倒也是不错呀,不错呀,真的不错呀。

  当然,不在乎钱的可能也不在乎折扣,但此举毕竟倡导了一种风气,尤其考虑到这回没有伸出来 “大棒”,而是伸出了“给点小便宜”的橄榄枝———剩饭菜归自己了,折扣省下点钱也归自己了,除了抬抬手把打好的“包”拎出门,其他的什么也不用“牺牲”———按我等小民把算盘拨打一番,应该还是有点诱惑力的嘛。

  想起赵大忽悠的一句名言:不看广告,看疗效。这经听起来挺好,关键还要看怎么个念法;“看起来很美”只是第一步,“吃起来很美”才是真的美。比如说,餐馆是不是十分乐意、十分配合呀?你政府部门号召餐馆用折扣“鼓励”消费者打包,估计大小老板也不好驳面子,但操作起来会不会“阳奉阴违”,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梯?毕竟,搭上折扣,搭上打包的盒子塑料袋,除了少倒点泔水,看不出老板们有动力的地方呀!按现在的说法,“打折额度将根据餐馆实际情况而定”,这让人想起以往“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的霸王条款,以我小人之心度店老板之腹来猜想,会不会有人搞出“你打包的那个菜才给折扣”或者“折扣额为9.999折”之类的“解释”来?

  利益杠杆这东西是柄双刃剑,好用,有时候却也容易伤到自己。你说要把折扣额度定得太高了,古城兴起一个打包换折扣的小高潮来,还有一些细节问题得研究。比如,怎么叫打包?菜吃完了剩点汤要带走算不算打包?一盘饺子剩两个了要带走能不能申请折扣?多点个菜装好外带算不算“剩菜打包”?不是俺这人爱抬杠,而是人过一百,形形色色,这些没个共识,哪个餐馆来俩“抬杠”的,最后都能引起一番争吵,大热天的火气大点再逼着餐馆“吃不了兜着走”,就更不好了。再用一回小人之心:折扣要是很有诱惑力,会不会有“高人”明着要打包,出了门就把汤汤水水给扔掉,最后餐馆里的泔水桶空了,餐馆外的垃圾桶满了?

  适当给点甜头,鼓励同志们建立“打包意识”,大方向是很好很正确的。吹了这么多凉风,绝没有唱衰这措施的险恶用心。只是一来希望提醒倡导方能充分考虑细节上少留漏洞,二来也希望市民朋友莫要热衷于“抬杠”,多些包容与理解:各有各的难处,节约意识的建立显然也不能“靠死”打折刺激一条路,最终还是要建立在广大市民的消费观念上——— 少纠缠一点“甜头”,多想一点“把剩饭兜走”。(相关报道见A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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