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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大代表何以唱出“双城记”

(2008-06-04 13: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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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曹旭刚
    广东省云浮市“亿万富翁”兼人大代表梁广镇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经云浮市检察院申请,该市人大常委会许可对其采取司法措施。然而,广西百色市人大常委会表达了不同意见,原因是梁广镇也是百色市人大代表。
    毫无疑问,梁广镇之所以能够唱出这么一出“双城记”,盖因法律在此方面存在漏洞。“法不禁止即可为”,在相关法律中并没有禁止一人同时成为两地的人大代表,于是,梁广镇便合法地成了两地的人大代表。就此事件,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成勇在咨询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后说,同时当选两地代表是“不妥”的,“国家不提倡兼职两地代表,也不提倡交叉任职,主要是满足和保证代表参政议政的时间。”
    按理说,作为一地的代表就很耗费精力了,但梁广镇不但没有感觉到作为广东云浮的人大代表有什么耗费精力的,竟然还有精力跑到和广东云浮相距甚远的广西去当同样耗费精力的百色市人大代表。那么,我们能否这样理解——— 梁广镇身兼两地的人大代表并未让他感觉到耗费精力,而又是什么原因让他干得“不费吹灰之力”?
    要找到答案,就得说说某些人热衷于当人大代表的意图了。按常理说,人大代表是民意的充分代表,其职责就是对选自己的选民负责,将百姓的呼声通过法律程序得以实现。但对一些人来说,他们根本记不得这样的职责,也根本没有为民呼喊的愿望,只是在有了一些钱之后,想着给自己弄上一顶“红帽子”,以期这顶“红帽子”给自己带来诸多好处。这样的人一旦当上人大代表,自然是不可能将自己的精力投入到人大代表的职责之中的。
    而对于一些地方来说,他们只是将人大代表的身份看作“荣誉称号”,将这一顶顶“红帽子”分发给那些对当地经济有“好处”的人。虽然百色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卢骁解释说,“他这个代表不是我们戴帽下去的,是隆林县选举出来的”,但试问,如果梁没有投资几个亿,他还会当选百色的人大代表吗?虽然不能随便揣测,但我还是忍不住揣测揣测,相对于广大选民对他的拥戴,我更相信是当地政府给他戴了一顶“红帽子”,以期以此方式来笼络这位大老板。而笼络的结果就是让梁富豪有了两个人大代表的身份,让他利用“人大代表享有非经特别许可不受限制人身自由、逮捕或审判的权利”,游走于法律之间,在他触犯法律后要对他采取司法措施时也变得十分困难、无比复杂。
    两地之间的扯皮就很清楚地告诉了我们一人身兼两地人大代表的不妥之处。但究其原因,我们不难看出,正是由于人大代表不能充分而全面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才结出了这样的“怪胎”。试问,如果梁广镇在广东云浮人大代表任上忙得没有精力去干别的事儿,他还有精力去异地继续当人大代表吗?假如广西百色完全没有笼络富豪的想法,在选举的时候能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充分审查,发现不妥之处及时处置,他还能当上广西百色的人大代表吗?答案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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