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按照现行的规定,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这对于那些
进广交会展馆到底该不该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这样的做法有没有作用,应该争个水落石出,但我觉得,公安机关更应从中发现问题,迅速对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办法进行修改,极早推出异地办理制度,以适应现代社会人才流动的新特点,方便于民。
前一篇:参会要无罪证明这是哪门子的规定
后一篇:从公共事件角度看“集体返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