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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光明、三鹿两大牛奶品牌获批涨价后,近日,国家发改委又批准了“金龙鱼”食用油的提价申请,该品牌5升装调和油将涨价20元,玉米油约涨10元,花生油涨幅还无法预估。(4月2日《信息时报》)
实际上,近来顺利闯关获批涨价的不止是牛奶和食用油,前些时候坊间流传的“奶粉涨价
网友的戏言虽有些情绪化,但众所周知,为了防止物价过快上涨引发全面通胀,国家发改委实行了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俗称“限价令”。特殊时期需要特殊措施,对于“限价令”,大多数人表示理解与支持。但眼下的情况是,各种产品的涨价申请频频闯关成功,涨价风潮此起彼伏,让人不由得对“限价令”的实际效力产生怀疑,进而对通胀可能全面爆发感到担忧。
人们对这些产品涨价不满,主要是基于:这些产品涨价固然有成本上升的因素,但发改委在批准涨价之前,有没有对企业的成本与收益,以及产品的成本上涨幅度与价格上涨幅度作出全面细致的核查?有没有成本涨一厘、价格涨一分的情况?这些,由于信息极不对称,普通消费者无从知晓,但发改委应当给出明确的说法,而不能让申请提价的企业自说自话。
实际上,在笔者看来,比涨价申请频频顺利闯关更让人担忧的,是相关新闻报道中的一个“细节”:国家发改委批准“金龙鱼”的提价申请后,同为食用油行业领军品牌的“鲁花”、“福临门”也蠢蠢欲动,准备就申请提价而加速攻关。显然,这里的所谓“攻关”,可以是把问题摆在桌面上,摊出成本、收益账,通过正常途径说服发改委批准涨价,但也可能是遵循和利用某些潜规则,采取一些拿不上台面的手段,“诱惑”发改委批准涨价,如同一些地方到中央各部委“跑部钱进”。
请不要批评笔者疑心太重,过往事实证明,对于权力,多一份疑心没有坏处,或者说,提防权力可能滥用、可能异化,是规范权力运行的基本前提。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相当于把本属于市场和企业的一部分自主权,重新收归发改委所有,以前是企业自主涨价,现在是政府批准涨价,“限价令”意味着发改委拥有了更多、更大的权力,而且这部分多出来的权力,来自于市场和企业的临时让渡。因此,如何对这种批准涨价权予以限制和规范,就成了“限价令”会不会走样、能不能发挥应有效力的关键。
目前的情况是,发改委为何批准了这个产品而没有批准那个产品的涨价申请,为何批准了这家企业而没有批准那家企业的涨价申请,以及批准的涨价幅度为何是20元而不是10元,这种上涨幅度是否合理等等,作为老百姓都无从知晓其中的缘由。无从知晓就意味着无从监督,无从保证这种批准涨价权始终公平公正、干干净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没有阳光就无以防腐,始终处于阴暗角落里的权力,即使眼下并未异化,也总有异化的可能。
在通胀压力不断增大的现实情况下,“限价令”还要继续实行,但如何防止“限价令”异化为权力自肥的工具,确实是我们需要慎重对待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