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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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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制度都不是在真空中存在的,必是镶嵌进社会肌理。抛开制度运行环境,单纯谈论一项制度的好坏,其实没多大意义。
“建立起按劳动种类分类、按劳动内容分层、按劳动需要分时段、全国统一的6小时工作制”,其中空想的成分太多。这种崭新的、重新洗牌式的工作制度的最大硬伤在于
在有限的时间里,按照6小时的标准为社会各个部门厘定错时的工作区域,到底该怎么操作呢?错开的时间太短没有意义,时间差太大又根本不可能,这不是自己难为自己嘛。如果硬要分出个子丑寅卯来,那有些群体正常的作息规律(比如午休)必会被打乱,所谓“促进身心健康,提高生活品质”又如何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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