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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保安成了“维护员” 还要你干啥

(2008-02-28 15: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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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乔 

  26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下发文件。文件建议,今后物业服务企业对从事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秩序维护和协助开展安全防范的工作人员使用“秩序维护员”称谓,而不再使用“保安员”的称谓。(2月27日《东方早报》)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是,“保安”一词隐含“保

证安全”、“保护安全”之意,与物业服务企业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安全防范的职责并不相符。而且《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明确物业服务成本中包含“秩序维护费”内容,而并无“保安费”表述。协会的言下之意是,“秩序维护员”既师出有名,而且物业并未收取“保安费”,即不必履行相关职能。

  言之凿凿。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物业亦有此本能,业主们也并非是傻瓜。既然物业只想承担“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的职能,不承担保护安全的责任,那么业主们又何必缴纳这么高的物业费用呢?

  以笔者所居小区而言,物业费采取的是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其中包含有给小区几十个保安的工资。既然保安不保安全了,那么业主这笔钱就可以省下来,只需请三两个“秩序维护员”,分班“巡视所有设施是否处于正常使用的状况”,也就行了,连卫生甚至也可以托付给环卫部门。如此一算,每平方米只需付几毛钱就可以了。这样以来,对于业主来说,可以大大省下一笔钱;对于物业来说,你还有什么存在的空间,不如关门大吉吧?这一局面,想必是物业协会所不想看到的吧?若物业公司都没有了,又要你物业协会何用,不如解散“回家卖红薯”吧?

  事实上中国业主们对于物业一直是宅心仁厚的。虽然名字上有“主”一字,可并没有哪一个业主真的纯洁地以为,自己是主人、物业是仆人。既然业主对于名称并不看重,那么物业又何必对名称过分敏感呢?业主希望物业承担一定的保卫安全责任,也正因为此,才花大价钱请物业找保安。但业主们也非不切实际要求物业承担绝对责任,我们看小区内发生那么多案件,很少有业主在物业尽力的情况下向物业索赔的。相反,我们看到,在物业及保安尽力并负伤的情况下,很多业主自发地表示感谢和慰问。对比业主的厚道,一味规避责任的物业们,是否显得不厚道不仗义?这样的物业,也真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今天的中国物业存在很多问题,然而掰指头数数,却没有哪一条是因为名称引起的。中国物业协会却偏偏在“保安”和“秩序维护员”的名称上玩文字游戏,这再次说明了“资本无道德”的本性。成思危先生说,中国拒绝资本无道德。同样,作为业主我们自然也拒绝这种文字游戏。如果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执意而为之,那么对不起,从现在起,我们也将组织一个业主协会,并发出文件要求全国的业主少缴甚至不缴物业费。

  说一点题外话,仅从文字上看“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名称就不妥。你“管理”谁啊?难不成我们业主们真的 “很傻很天真”,花钱请人来“管理”自己?既然物业协会这么看重文字,那么还是改成“中国物业服务协会”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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