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而带来的劳动力成本上升,国产品牌企业是可以至少在短期内内部消化的,而非必然导致一个涨价的结果。
进一步来看,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带来的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本可以看作是劳动者应有权益的回归。这不是一个新增量,而是对民权民生的必要梳理和界定,与国外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并无二致。目前上升的成本原本就应该用于劳动者的,而在此之前却被资方吞咽着,现在被迫拿出来就开始 “叫苦不迭”,就更像是一种借口了。
与新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相比,劳动力成本上升是一个事实,但不应该是涨价的借口。任何一个企业都存在两种博弈,一个是企业内部的劳资博弈,一个是市场的博弈。法制规范完善下的成熟的现代企业,应该是企业内部劳资博弈小而市场博弈大的,唯此才能依靠员工的忠诚度和创造力在市场上有所作为。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目的在于规范劳动者权益的回归,劳动者权益得到充足保障,企业在市场博弈中才能占据优势。因而,《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怎么也不应成为涨价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