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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矿难责任人真的被“遗忘”了两年吗

(2007-11-24 14: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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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 毕诗成
  李毅中又发怒了。11月22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公开质疑:“11·27”事故发生快两年了,但移送司法机关的11名主要责任人,为何还没有得到处理?相关情况为何还没有向社会公布?面对质疑,包括黑龙江省副省长刘海生在内的当地官员反馈的信息是:大家都觉得很奇怪,谁都不清楚怎么回事。(11月23日《工人日报》)
  荒唐,真是荒唐至极!要知道,那不是一次“普通”的矿难,2005年11月27日发生在黑龙江七台河的那场矿难中,171个生命蒙冤殒命,48人受伤,举国震惊,被国务院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亲人或余悲,他人亦已歌。就是这样一场写透了几百个家庭血泪的事故,罪魁祸首竟然可以长期逍遥法外,不仅让逝者的家人寒心,也让任何一个有良知的国人感到寒心与愤怒。什么一查到底,就是这么查的?什么牢记血的教训,就是这么牢记的?
    表面看起来,当地官员都 “觉得奇怪”,都“不清楚怎么回事”,这好像是说那些人被移交检察院之后,被大家“集体遗忘”了,但有谁会相信各级官员会把这样一群“著名的责任人”给遗忘掉?11个大活人被拘留着,司法程序已经启动了,怎么可能突然就戛然而止,整体“失忆”?就是这位刘副省长,两年前因事故被国务院作出行政记大过处分——— 这样一个“国家级”的处分总该记忆深刻吧?新闻纸记下了两年前这位高官的公开表态:必须按规定坚决追究责任,对触犯刑律的主要责任人要异地审判,并判实刑。两年之后,竟然也跟着大家说“不清楚怎么回事”,这说得过去吗?
    与其说是被遗忘,我倒觉得,或许恰恰是太多的人对那些责任人“没遗忘”,才导致了法律对他们的“集体遗忘”。谁没有忘记他们?既然没有官方说法,我们只能胡乱地猜:是不是有人没有忘事故之前“煤矿红利”的利益瓜葛?是不是责任人家属用带血的钱“搞定”了一些人,让他们查案的手慢了下来?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表态说:一定要记住“11·27”事故的教训,矿难责任人逍遥法外,怎么得了?不能睁只眼闭只眼,要好好查!“睁只眼闭只眼”,这个说法何其精妙!那么,究竟是谁在“睁只眼闭只眼”?敢这样“选择性睁眼闭眼”的人究竟官居几品?
    感谢李毅中,由于他的追问,让一些人“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拖延”算盘面临失算。李毅中说:“我是事故调查组组长,有权利责问事故责任追究。”——— 假如李毅中不是组长?假如李组长没有过问?假如过问之后也跟着基层官员一样“睁只眼闭只眼”,结果会怎样?是不是有一天11个责任人都走出了拘留所,大家还在“不清楚”呢?想到这里,不由让人心头发冷——— 如果真的这样,那171个无辜冤魂的在天之灵如何能够瞑目?我们这个社会的公道与正义又何在?
    震惊全国的案件他们都敢拖着、迟迟不处理,与其说这是在忽悠一个李局长,不如说是在忽悠党中央国务院、忽悠全国有良知的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胆敢如此对策,其心该有多硬?其胆该有多大?两年前的事故中,在矿长对井下究竟埋了多少人说不清楚的时候,李毅中曾怒斥:“我已经不相信你们
了!让公安全面介入,务必要查清人数!”今时今日,司法已介入责任处理,但还是有人“说不清楚”,不知道在红红的眼圈背后,在颤抖的声音背后,李毅中还敢相信谁?法律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这道防线可以轻易被扭曲、被洞穿的时候,我们还敢相信谁?
    或许,李毅中的“较真”与媒体的追问,会令这个“被遗忘”的要案重新启动,“好好查”下去。但让人忧虑的是:还有多少类似表面上的严惩、重处,在桌子底下就被这么扭曲地“遗忘”?据报道,李毅中对当地生产毫不客气地指出了更多的“死角漏洞”,比如发电机组没有瓦斯浓度监控设施、煤矿瓦斯抽采率非常低……看来,被官员们遗忘的,远远不止那11个在押的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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